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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房超市”集成了什么

2003-08-01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徐华西 我有话说

提起买房,作为消费者的购房人,总感觉自己知情权太少,在交易中处于被动地位。

症结何在?问题不在于房地产开发商,而在于房地产开发交易模式。最近由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建成的名为“世纪宅”的“集成房超市”,打破了旧的模式。它的最大特点就是“集成”——不但集建筑师、设计师、材料商等于一身,而且集成了世界上先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配套设施和家具等。消费者可以根据这里1∶1比例展出的各种别墅和住宅,提出自己在房型、格局、材料、配套设施等方面的选择和要求,甚至自己设计。一经选定,与集成商签订合同,几个月后,便可入住由自己做主设计的住宅。这不仅节约了购房者的金钱和精力,省却了分别找开发商、建筑商、材料商、装修公司等各环节的麻烦,也使购房者成为真正的主人。

在“集成房超市”,消费者真正拥有了三个权利。一是设计权。为避免二次装修造成的结构破坏、扰民、浪费等现象,我国有关部门曾颁布《商品房装修一次到位实施细则》,开发商纷纷推出精装修住宅,但对于购房者,则难以保证质量和个性要求。而在这里,房屋的整体风格、布局安排、配套设施甚至家具,都可以根据样版由消费者自己设计和选择。二是功能要求权。比如保温隔音、植物氧吧、自动关窗、自动化控制电路等,都可以由购房者说了算。三是性能价格比的知情权。钱花得值不值?“世纪宅”采用完全透明的方式,将材料、配件、设备的品牌、厂家、性能、市场价与工程价全部标明,写进合同,供消费者选择,避免了过去一些购房合同由于条款含糊不清导致的价格水分。

据专家们介绍,这种“集成房超市”开发交易模式,在发达国家被广泛采用。在我国,也将成为一种新的购房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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