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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急需加强

2003-08-04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林英 我有话说

近年来,我国化学泄漏污染事故、职业中毒和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仅今年1季度,国家环保总局接到各地上报的突发性重大污染事故就有8起。化学泄漏污染事故对人民生命健康及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影响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已是当务之急。

危险化学品造成的事故多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燃烧、爆炸、毒害、腐蚀等性质,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过程中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食物中毒、环境污染的化学品。目前全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近29万个,剧毒品从业单位近1.5万个。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危害主要表现在:

——交通事故引发的危险化学品污染问题突出。例如:2002年4月21日,在318国道巴东县某地,一辆载满农药的货车翻到路边坎下,8吨农药部分泄漏。同年12月11日,在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一辆满载砒霜的大货车坠入三渡河中。

——农药中毒伤亡人数不断增加。据统计,全国每年有数万人农药中毒,死亡数千人。

——危险化学品导致公害病和职业病。引起劳动者急性职业中毒的主要化学毒物为苯、硫化氢和一氧化碳等。

——危险化学品引起食物中毒。重大食物中毒发生原因以化学性食物中毒为主,占中毒总人数的32.9%,占总死亡人数的70.9%。2002年9月14日,南京汤山特大“毒鼠强”投毒案,致42人死亡,300多人中毒。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问题多

化学泄漏污染事故、职业中毒和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说明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专家们指出,目前我国化学品环境安全管理尚处于起步阶段,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法规和标准不健全,管理体制未理顺,缺乏综合性的法律法规。现有法规标准执行不力,存在管理漏洞。广西自治区金秀县砒霜泄漏污染事件就是无准运证又超载的车辆途中翻车造成的。统一管理、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危险化学品应急系统尚未建立,不能充分考虑事故引发的污染问题如何预防和处置,更不能从“源头”控制污染事故的发生。

我国危险化学品产业结构不合理,企业多、规模小,技术工艺、设备水平落后,能耗物耗高、产品回收率低、化学物质排放量大。危险化学品处理处置能力不足,相当数量的处理设施存在二次污染。一些生产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因没有能力建设完善的处理装置,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大都贮存在厂内,采取临时的简易防雨、防扬散措施,一些关闭、破产企业遗留的原料、废品、废弃物长期得不到安全处置,环境风险越积越高。另外,危险化学品分类标签体系、危险化学品限量标准、重大化学危险源鉴别标准、化学品测试技术等也缺乏基础性研究,全国化学品信息网等危险化学品管理基础硬件设施不健全。

专家们的对策建议

——尽快制定颁布《化学物质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其配套法规、标准、准则和名录,抓紧清理建立、健全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加强部门协调,明确各自职责。环保、经贸、公安、交通、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对化学危险物品从生产、运输到废物处置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运输化学危险物品的船只、车辆要加强安全检查,实施全程监控。鉴于氰化物、汞、三氧化二砷等危险化学品用量大、事故多、对人体和环境危害严重,应开展对此类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农药污染与危害的防治,对国际公约列为禁用或限用的品种,应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逐步淘汰。

——开展涉及危险化学品单位普查,摸清企业数量、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建立企业数据库。要有计划地集中建设一批地区性集中处理处置危险化学品的设施。

——建立国家和地方化学品污染事故应急系统,统一指挥和组织救援。通过政策导向促进化学品行业健康发展,扶持先进企业,鼓励开发新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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