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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邵阳整治干部不作为

四项辞职令直指“太平官”
2003-08-04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唐湘岳 通讯员 张逸 我有话说

本报讯7月下旬,湖南省邵阳市出台了《邵阳市领导干部辞职暂行办法》。《办法》列出了领导干部辞职的四种方式:引咎辞职、责令辞职、自愿辞职、因公辞职,和31条细则。

对那些既不称职,但又不够免职条件;既不触犯党纪国法而工作又没有起色的领导干部怎么管?邵阳市委书记蒋建国提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有新突破,解决干部能下问题。

今年3月,邵阳市委根据中央、省的有关文件起草领导干部辞职办法,明确规定干部“下”的四种因素:政绩平庸者“下”,工作决策严重失职、失误者“下”,群众不满意者“下”,品行不良者“下”。

该办法在邵阳县试行期间,8名领导干部辞职,其中引咎辞职5人,责令辞职1人。“过去靠熬年头、熬资历,没盼头;现在得靠素质、靠实干,才有奔头。”干部们对改革深有感触。“岗位危机”使邵阳市干部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过去招商引资“人人有认识,大都无行动”,现在转变为“政府领唱,大家合奏”。干部想事干、找事干、干好事,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增强。

在干部辞职办法试行的一年间,落户邵阳的企业追加投资的近20余家,引进外来投资项目127个,实际利用外资3509万美元,内资7.4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2.4%和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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