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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出台三十项便民措施

户口迁移更自愿 出入国门更通畅
2003-08-08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罗旭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8月7日电自即日起,到西部地区工作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可以根据本人的意愿将户口迁到工作地区或转回原籍;居民凭身份证、户口簿按需申领护照的范围将由上海、南京等25个城市扩大到100个大中城市;70周岁的老人也可考领驾驶证,现役军人可考领地方驾驶证。这是公安部于7日起陆续推出的30项便民利民措施中的内容。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上午在北京举行记者招待会,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在会上介绍了公安部即日起将就群众普遍关心的、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户籍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等四个方面,陆续推出的30项便民利民措施。

在户籍管理方面,此次出台的措施包括:到西部地区投资、兴办实业的人员可不迁户口,已迁的,返回原迁出地时可迁回。在大中城市落户的高中级专门人才到小城镇或者农村工作的,可以不迁户口。取消出国、出境1年以上的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在国外、境外定居的除外)。被判处徒刑、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人员不再注销户口等。

30项措施中,交通管理方面的条目达17项,包括:增加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左下肢残疾的人员也能考领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照。驾照丢失申请补领要在48小时内补发。海关进口车辆办理新车登记时免上检测线。选取车辆号牌号码实行电脑公开自动选号等。

出入境管理方面出台的措施有:居民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免交工作单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见。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居民也可凭身份证明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访问签注。内地个体工商户也可以申请往来港澳商务签注等。

涉及消防管理的措施有1项,即推广在互联网上申报和受理消防行政审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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