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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签名“刷”卡盗用他人万余元

2003-08-08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用一张捡来的信用卡,凭一个错得离谱的假签名,竟然轻轻松松在两家商场“刷卡”消费万余元。日前发生在上海的一起信用卡盗用事件,为信用卡的使用安全问题敲响了警钟。

消费者张先生是某银行的信用卡用户。不久前,张先生使用ATM机提取现钞,最后却忘了拿回自己的信用卡。3天后,张先生才匆匆忙忙赶到发卡银行,办理挂失手续。不料,他的信用卡3天里已被盗用两次,消费高达1万元。银行专家因此提醒广大持卡人,在当前相关法规尚不完善的情况下,持卡人一旦发现信用卡遗失或失窃,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理挂失手续。(均为本刊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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