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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依靠法制与科技加强文物保护

2003-08-09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陈宗立通讯员 张红艳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陈宗立、通讯员张红艳从日前召开的甘肃省文物工作会议上获悉,“九五”期间,甘肃省依靠法制和科技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甘肃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有不可移动文物点近2万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26处;全省馆藏文物42万余件,其中珍贵文物11万余件,从而奠定了甘肃文物大省的地位。

为了做好文物保护工作,该省依据新颁布的《文物保护法》和《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对现行文物保护法规、规章进行了清理修订,逐步建立了符合本省实际、相对完善的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体系。全省依法开展文物保护工作,严厉打击各种文物犯罪活动,仅1998年1月至今年5月,各级公安机关破获破坏文物案件16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7人,收缴各类文物1949件。

近年来,该省各级文物部门对野外文物点和地处偏远、安全隐患较多的中小石窟加强管护,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群众文物保护网络,坚持了安全检查报告制度,并在部分地方实施了县、乡、村三级安全责任制,签订了文物保护目标责任书。对馆藏文物加大了防范工作科技含量,为58个地县博物馆安装了报警设施,为所有一级文物制定了囊匣,配备了保险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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