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载,浙江余姚市一位民营企业家,从2001年始每年给市总工会职工帮困基金送去20万元,指定用于帮助在大中专学校求学的特困职工子女。不过,要求每位受助学子与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一份“道义助学”协议,要求受助人参加工作后,如无特殊情况,要把以往所得助学金还给职工帮困基金,以重新资助困难学生。
一个人在向他人提供物质扶助时,体现的是爱心。要求这种爱心变成“接力棒”,则是远见卓识。因此,“道义助学”好!通过“道义助学”协议,将“爱心”传递下去更好!
[值班总编推荐] 65岁女保安遭性侵,正义当照进角落
[值班总编推荐] 光明日报:一部风云激荡的中国百 ...
[值班总编推荐] 贵州发现菊科植物新种马岭河小苦荬
“群岛哲学”视角下的个体意识与生活哲学
【详细】
刘巽达:沪语版《繁花》,够味儿!
携“力”同行 向“绿”发展
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伦理向度和价值意蕴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