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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今秋严打乱收费

学校乱收费 校长要撤职
2003-08-15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蔡闯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8月14日电教育部部长周济今天在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视频会议上重审:“学校乱收费,校长要撤职。”周济要求教育系统紧急动员,全力以赴打好“八九攻坚战”,也就是在全国大、中、小学即将开学的8、9两个月中,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在听取了天津、江西、福建、湖南、青海5个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介绍前一阶段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后,周济指出,各地教育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增强政治观念,加强全局意识,树立大局观念,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治理乱收费态度要坚决,措施要过硬,落实要抓紧,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周济说,今年8月和9月,是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关键时期,也是检验治理效果的关键时期。他要求各地教育部门真抓实干,落到实处,坚决把握住今秋开学的关口,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惩处力度,全力以赴打好“八九攻坚战”。他透露,秋季开学后,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将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对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他还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对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的处理结果。

会上,周济痛陈教育乱收费的危害,指出乱收费背后往往牵连着行为失范,甚至于贪污腐败。他说,教育部门的行为失范往往成为影响青少年诚信教育的反面典型。他回想起一起治理某地乡政府借教育部门“搭车收费”的案件时,当地农民对管理人员的质询:“你们乱收费,给我们的孩子什么样的教育?”

“这句话对我震动很大”,周济说,“如果乱收费都不能够得到有效的治理,还谈什么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周济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已经开展了10年,有的地方和学校乱收费的现象仍然屡禁不止。这种局面今年必须从根本上得到改变。他说,我们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的办学确实很困难,但是,再困难也不能搞乱收费。他要求各地教育部门严格把关,除按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外,不得再向学生和家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据了解,今年以来,教育部党组认真贯彻中纪委二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将治理教育乱收费列为2003年教育部重点工作之一,确定了2003年教育系统治理学校乱收费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重点,提出了十项治理措施,制定了实施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了治理工作。目前全国已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实行了“一费制”,另有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将在今秋开学后全面实行。目前已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作了明确规定,使择校生招生和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今年1—7月份,各地教育、纪检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严肃查处和通报了一批乱收费案件,追究了有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对近千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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