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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功臣

2003-08-22 来源:光明日报 孙梽文 崔立敬 我有话说

法学硕士、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任群先


我们耕耘并收获着历史的荣光。

我们正以前所未有的激情和气派书写着一个时代的历史。

一等功臣、法学硕士、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任群先,从胶南市法院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担任两级人民法院院长。数十载如一日,他同全体干警一起,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竭智尽忠,锐意改革,励精图进。1988年任胶南法院院长时,胶南法院荣立全国法院集体一等功;2002年再创卓越,青岛市中级法院荣立全国法院集体一等功,被誉为“追求公正与效率”的典范,成为司法界一面耀眼的旗帜。

一切都超常规,一切都史无前例。这神奇的跨越,是一首牢记“两个务必”、忠实履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动人的世纪之歌……

“做官一阵子,做人一辈子,
千金难买的是一心为公、一心为民的高尚品德”——

那是个多事之秋。

1968年仲夏,任群先毕业于山东省泰安水利学校。不久,他只身一人来到胶南,被分配到县水利局所属的陡崖子水库管理所。美其名曰“管理所”,其实坐落在藏马山下仅有几间破旧的毛草屋。这里没有商店,更找不出一条像样的路,远离县城20余华里,与他朝夕相伴的只有蛇、老鼠和夜半狼的叩门声。从此,任群先成了一名水库管理员,昼夜守护在这荒无人烟的荒郊旷野中。

然而,他没有屈服于糟糕的环境,枯燥的水库生活反而给他提供了自学的空间。他的床头上堆满了《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愚公移山》及中外文学名著等各类书籍。他尽日穷夜,饥餐渴饮,在知识的海洋里吸吮着丰富的养料。

命运女神从来都垂青那些有志男儿!

笼罩在中华民族上空的十年浩劫的云翳终于驱散。1978年,党组织慧眼识才,时任陡崖子水库管理所副所长的任群先,被调回县水利局机关,担任局党委人秘股副股长。

转眼,机遇又一次降临于他。可是,亲爱的读者,任群先做梦也没想到,这次偶然的机遇竟改变了他一生的命运。1979年春,举国上下轰轰烈烈地开展拨乱反正,全国各级法院负责落实党中央的一系列政策,清查平反冤假错案。由于法院的工作量增大,胶南法院从县直部门抽调部分德才兼备的干部协助办案,任群先作为县水利局年轻有为的佼佼者跨进了法院大门。

帮助工作其间,任群先无数次被法官们那刚正不阿、执法如山的品德所打动。从法官们身上,他学到了公正、严谨、无私的品格,领悟了法律的神圣和尊严。不知不觉他深深爱上了这个职业。由于他兢兢业业,忠于职守,不到半年时间就完成了20余件“冤、假、错”案的复查工作,且对每个案件的分析处理意见十分公正、全面,得到老院长和法院前辈们的赞许。老院长看中了这个嫉恶如仇、品德优秀的年轻人,认定任群先是个做法官的好苗子。为尽快把他调进法院,老院长上下奔走,费尽口舌。可这时,同事和朋友们对任群先要调法院工作不理解,纷纷前来劝阻:“你在水利局有职有权,又实惠,法院是个清水衙门,岂不是跟自己过不去吗?”任群先答曰:“职务待遇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当一名法官能除暴扬善,为民解忧。”于是,同年11月,他正式调入了县人民法院。自此,他跟法院和法律结下了难解之缘,司法工作成为他毕生为之奋斗的崇高而又神圣的事业。

按照组织管理原则,任群先在水利局机关已是中层干部,调入法院后自然应享受同等待遇。但他没有接受组织任命他审判员的决定,因为他深知自己对法律尚是个门外汉,单凭热情难以担当起法官的重任。院党组织满足了他的要求,从普通的书记员做起。

“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只要我们肯付出代价,世间就没什么战胜不了的困难!任群先买回了中外法学史、刑法、诉讼法等全国业大法律教课书。紧张的工作之余,他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俾夜作昼,苦读苦研。短短几年,便自学了业大法律的全部课程。工作实践中,他更得到了一笔宝贵的财富,他从院里三位正副老院长身上学到了刚正不阿、秉公执法、清廉如水等许多优秀的品质。党组织的眼光是明亮的,1981年,不满35岁的他成为本系统最年轻的副院长。由于任群先一身正气、政绩突出,1984年,他以全票326票当选为胶南县人民法院院长。仅仅五年的时光,他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一院之长,这无疑是他人生的征途上一次新的飞跃。然而,为了人民的利益,从此,他将背负起愈加沉重的责任。

任群先当选胶南县人民法院院长前不久,院内曾发生过这样一件令人震惊的事:本院的一名审判员因在工作中有严重违纪行为,受到开除党籍、调离法院的处分。从那时起,他无时无刻不在思考着这样一个问题:人民法官头顶国徽,肩扛天平,寄托着人民的厚望!如何做到执法公正清廉,让人民满意,强化人民法院内部管理,提高法官的素质至关重要。而此时的胶南县人民法院的内部管理几乎是个空白,法官的素质让人担忧。可当时,任群先不过是一名副院长,不具备决策权。现在好了,大权在握,可以施展自己的雄才大略了。

从严治院,秉公执法。新官上任连烧“三把火”。院长任群先亲自主持制定了《胶南法院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大全》,印发到每个干警。出台了《“四讲”、“八不准”守则》和“十六字”箴言。“四讲”即:语言讲文明,态度讲和蔼,办案讲公道,工作讲效率。“八不准”:不准在家中接待当事人,不准接受当事人的礼物,不准为当事人或亲朋说情,不准借办案之机捞外快等等。“十六字”箴言是:“请吃不到,送礼不要,说情不听,威胁不怕。”凡是要求干警做到的,任群先率先垂范。他高扬法律之剑,不屈服于来自任何方面的威胁和压力。他追求的只有一个目标:公正执法,让人民满意。

一次,一位副县长(该副县长曾是任群先的老上司)的儿子因犯流氓罪被逮捕。法院宣判之前,任群先接到为其说情的电话数不胜数。起初,说情者大都以礼相待。可后来,见对方果真是一个活脱脱的铁面“包公”,便一改过去的客套,接下来的言词句句危言耸听。任群先不为权力所左右,毅然捍卫法律的尊严,最后依法公判了副县长的儿子。老百姓无不拍手称快。

任群先时常对干警们这样讲:“做官一阵子,做人一辈子,千金难买的是一心为公、一心为民的高尚品德。”在他的人生哲学里,只有一个信条: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他时时刻刻都在恪守并履行着这个诺言。一天夜里,他加班后骑自行车(在胶南当院长八载,冬去春来,无论天气多恶劣,他终始坚持骑自行车上下班)回家,途中遇见一歹徒手持七节钢鞭,将一名群众打倒在地。在这危急时刻,他置个人生命而不顾,飞身上前,夺下了歹徒手中的钢鞭,将其制服,押送到了公安机关。

任群先是农民的儿子。他担任法院院长后,没有忘记在那段艰难的岁月里曾和他患难与共的农民朋友。他深知山区农村是法制工作的盲区,为了让现代法制观念尽快普及广大山区农村,胶南县人民法院变“坐堂断案”为“送法下乡”、“送法上门”,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抬着衙门下乡,搬着法庭进场”。他亲自带领巡回法庭下乡办案,选择典型案件到乡间地头、到农家小院和案发地进行公开审理、公开审判。

千方百计加大农村法律服务的力度,把法制宣传工作延伸到深山峡谷,延伸到千家万户。冬夏交替,院长任群先和干警们一起,骑上自行车,带上凉席、被子等简单生活用品,昼夜穿梭在大山深处的乡间小路上。果园、麦场就是露天法庭。夜里,赶巧路过乡镇驻地,任群先就和战友们花几毛钱住一间大通铺。有时干脆住进生产队简陋的仓库里,与他们做伴的只有蚊子和老鼠。一日三餐,饿了,他们就用搪瓷缸泡一泡自带的干粮吞下,老百姓备好了热腾腾的饭菜请他们,皆被他们婉言谢绝。仅几个月时间,任群先和干警们为农民作法制报告458场次,促使当事人自行和解纠纷3600多件,培训农村普法骨干3000多人次。1987年,胶南县成为全国普法先进县。不久,一部由山东省纪委、青岛市纪委、胶南县纪委联合摄制的专题片《廉政风范》,真实而生动地再现了胶南法院院长任群先,率领干警们跋山涉水宣传法律为农民解忧的风采。

一颗真心对百姓,赢来百姓拥戴情!他们奉献给老百姓的是三颗“真心”——爱心、诚心和公心。1985年至1988年,任群先任胶南法院院长四年光景,帮助指导农民修订完善农村经济承包合同18万份,理顺了农村承包关系,化解了矛盾。通过提供法律服务等手段,救活大小企业24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一路追求,一路歌。1987年,胶南法院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1988年12月,新中国成立之后,最高人民法院首次授予全国四家法院“集体一等功”,胶南县人民法院榜上有名!

1991年盛夏,上级党组织经考查决定,任群先调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任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时代又给予他一个除邪惩恶、为人民服务的更广阔的舞台!

不改革,事业就不会有旺盛的生命力
——错案追究、评差笞后、审判长选任制应时而生

星霜茬荏,日月逾迈。1995年阳春三月,49岁的任群先当选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至此,他是全省由基层法院院长成长为中级法院院长的第一人。

夜静更深,美丽的岛城已沉浸在甜蜜的梦乡。斯时斯刻,刚刚从第一副院长位子走上院长岗位的任群先,却毫无睡意,他树一样立在窗前,那炯炯有神的双眸透过深深的春夜凝视着远方。起风了,那难以平复的思绪像海潮一样汹涌着……

1994年岁尾,青岛中院曾因一起案件久悬不决,被新闻媒体揭了丑。这件事一直困扰着任群先的思维:虽然被曝光的是一起司空见惯的案件,但暴露出了法院内部隐藏的许多深层次的矛盾——管理松弛,法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不公,人浮于事等等。这一切严重损害了法院和法官的形象。决策者明察秋毫,洞中肯綮。果断提出了悲壮激扬的奋斗口号:追求公正与效率,卧薪尝胆,苦练内功,改革创新,单项工作争第一,全面工作创一流。

时不我待。任群先挥舞着改革的利剑,劈向陈旧僵化的机制,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推出了“人事制度、管理机制、审判方式”等重大改革举措。

“人的身上本来就蕴藏着无限的创造力的泉源……所以,需要把它们解放和开拓出来。”任群先从文学巨匠阿·托尔斯泰的名言中得到启迪,院党组一班人很快形成共识:要使法院工作整体上一流,人才是关键;而要组建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使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必须冲破旧的思维定势,引入全新的机制——竞争激励机制。

经过反复论证,精心运筹,一个大胆超前的人事制度改革方案迅即诞生:打破“大锅饭”,废除干部“终身制”,“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全院40个中层领导职位均实行竞争上岗,人人都在一个起跑线上,让德才兼备的年轻人早日走上决策岗位。于是,不到两天时间,51名符合条件的法官填报了竞争意向表。通过登台演讲、民意测验、评委综合评议等程序,最终40名怀珠抱玉的中青年法官胜出。平均年龄由过去的45岁下降至42岁,最年轻的研究室副主任刘青峰(他以丰富的专业知识、突出的管理才能和特有的人格魅力先后三次竞争成功,直至中院副院长岗位)仅有36岁。此后,青岛中院又连续三次对30个空缺中层岗位和两个副院长职位进行了公开竞争。而其中有6名中层干部因政绩平平被淘汰。

“以实绩论英雄,凭德才坐位置”。“门子多不如群众的票数多,根子硬不如业务功底硬”。全新的观念,空前的举措,直接命中了中国传统用人制度的弊端!它像一股清新的春风吹遍了岛城,吹进了司法界。

从成为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那一刻起,任群先就已读懂了这个岗位的神圣职责。“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10个字时常萦绕在他的脑际。时下,青岛市中级法院审判业务量与日俱增,个别审判人员因素质不高和受社会不良风气的污染,致使“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时有发生。然而,我国传统的审判制度,其约束机制是通过上诉、再审和检查机关的抗诉等程序来完成对错案的纠正。错了,改判即可,往往忽略了对错案责任人的追究。制度上的漏洞,给个别政治水平低、业务素质差的审判人员枉法裁判带来可乘之机。“一次不公正的判决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著名哲学家培根早在17世纪就如此呐喊。任群先深谙这句话的含义。他就任青岛中级法院院长不久,便把制定实施“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视为法院管理的精髓。为探索出一套对案件和对责任人的监督制约并举的新机制,他和院党组一班人殚心竭智,夜以继日。终于,7章38条《错案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旦种暮成。

错案追究有章可循,任群先高举改革的大斧掷地有声——

1996年7月,一基层法院在审理一起经济诈骗案件中,因掺杂人情关系等因素,造成错案,社会影响极坏。中级法院经调查核实后,对在一、二审案件审理中负有责任的副院长及审判人员,分别给予免除职务、调离原工作岗位、行政警告、通报批评的处罚。

另有一基层法院的法官,在承办一起经济纠纷案件过程中,找当事人单位报销了1000元话费和出租车票,案件虽没有办错,但属执法过错,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退还全部报销款项。该制度实施至今,青岛中级法院共对59起错案的7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究。他们中既有审判员、庭长,也有基层法院的副院长,视错案轻重,分别给予了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警告、记大过、免除职务及辞退等处理。

弹指间,《错案追究责任制》在全国司法界激起波澜。1997年9月22日,党的十五大刚刚胜利闭幕,《焦点访谈》播发了青岛法院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专题报道。

一时间,它在全国司法界、最高法院、中央政法委高度重视!全国各地300多家法院纷纷来人来电或来函取经。中央政法委调取了相关文件材料,最高法院派来的考察小组离开岛城时,对他们创新的思路和作法予以高度评价。

随着错案追究责任制不断向深度广度拓展,任群先和青岛中院的决策者们又独出机杼,别开生面,隆重推出了一项“评差笞后”活动。即,在全市法院系统评议“最差法院、最差法庭、最差庭室、最差法官”。此举开了全国法院系统管理的先河。为此,任群先创造了一个独特的公式:100-1=0。其含义是你做了100件好事,但若发生了一件违纪违法的事情,你的成绩将被“一票否决!”他们敢于自我加压,揭疤亮丑,动真格,不手软。一名审判员在办案中因接受当事人吃请并收受当事人单位馈赠的礼品被举报后,法院立即对其作出辞退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这一制度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评出十名“最差法官”,皆被一一辞退。另有5名干警“黄牌”加身。

改革无止境,改革从来就前无古人,改革者的思路日新月异。任群先又把改革的视角瞄准了新的制高点——审判方式改革。

最高法院在颁布的《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中着重指出:“人民法院的改革势在必行。”“只有通过改革,逐步建立依法独立公正审判的机制,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任群先则一语中的:“如果不触及那些不称职的人的利益,不触及审判权的调整,我们的审判方式改革将永远在浅层次徘徊,保证司法公正就会成为一大难题!”

那么,我国传统的法官队伍的情形又是怎样的呢?《人民司法》的一篇文章是这样描述的:面对改革开放后潮水般涌进法院并且日益复杂的诉讼案件,只好通过增加法官的数量来仓促应对……大量根本没有学过法律的人浩浩荡荡进入法院,造成法官整体层次不齐、素质不高。据业内人士统计,截止1998年底,全国法院法官人年均结案为21件。这一数字是美国法官的四十分之一,德国法官的五十分之一,泰国法官的百分之一。

回顾青岛法院的历史,过去,一桩案件一审、二审、再审来来回回折腾数载的屡见不鲜。1990年,香港某公司与南京某公司因100万元的经济纠纷在青岛中院打官司,打了三年开了5次庭方算了结。

为何会出现如此尴尬的局面?这与我国法院有审判权的人过多,审判方式过于陈旧有着直接关系。法院人人都是法官,人人都有审判权,人人都要承担责任,人人又无责任。法官,不应是一个庞大的群体,而应是一个精英化的小群体。在日本,每年全国选考法官仅有700人。这种高门槛、高地位保证了法官的质量和廉洁。

情势紧迫,法官队伍的改革势在必行。但如何下手,似乎还有待谨慎的调研。

1998年5月下旬的一天,任群先率青岛法官代表团一行9人,带着现代司法改革的种种困惑,登上了飞往邻邦泰国的航班,去寻求通向现代司法文明——审判方式改革的真经。

为拓宽视野,更新观念,促进法院审判工作更趋科学公正,近年来,任群先曾多次带队赴美国、澳大利亚、日本、法国等国家考察学习,对发达国家现行的司法体制进行了广泛的了解。那次访泰,短短几天时间,他们深入考察了泰国的司法制度和审判方式改革,交流访问活动既全面又细致。

一路风尘,旁搜博采,夙夜为谋。任群先和院党组一班人经过一次次论证、组合、演绎、归纳,审判长任选制,在春天来临之际闪亮登场!

1999年元月18日,审判长选任制改革在青岛中级法院拉开了帷幕。公开竞争选拔33名审判长。

108名候选人填写了自荐意向书,通过演说、评议、考核,整个竞争过程严格而又紧凑。最后,根据每个人的得分多少,33名具有审判长资格的法官由此诞生。33位主审法官中,本科学历的16人,大专学历的17人。平均年龄在40岁以下,最年少的只有31岁。在他们中间,女法官竟有18位。英国“戏剧之父”莎士比亚曾言:女人啊,你的名字是弱者。可这一回,在中国青岛中级法院,18名女法官要理直气壮地对莎翁说“不”了!

2月1日,33名审判长在院长任群先的带领下,面对国徽宣誓就职后,同分管副院长签订责任书,便正式坐堂审案。审判长专司审判,谁主办案件谁担任审判长。

审判长选任制的建立,赋予了法官终极权力,不再听命于庭长、院长,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地方保护主义对司法决策的影响。因而,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司法腐败。

然而,放权绝不等于放任。青岛中级法院在实施审判长选任制的同时,专门设定了审判督导评查制度。每个季度抽查各位审判长承办的一定比例的已结案件,并将评查结果全院通报,年度提交各任选法官全年考评报告。审判长共有7项考核指标,出现其中一项即取消审判长资格。对违法审判造成重大原则错案的,不仅取消其审判长资格,还要立案追究责任。

审判长选任制使法官们获得了信任和荣誉,每个人的能量都被最大限度地释放,其创造性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在案件数量同比增长的情况下,案件一次开庭率达到90%以上,上诉案件、改判案件同比分别减少25%和20%,法官人均结案数同比增长两倍多,且无错案发生。

青岛市中级法院的审判长选任制的建立,宛如晴天沉雷炸响,震动了全国司法界。来自首都北京的十几位法学专家、学者云集青岛中级法院。《民主与法制》杂志社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了以人民法院审判运行机制和内部管理为主题的司法体制改革研讨会。

会上,专家和学者们尤其对青岛中院的审判长选任制予以首肯:审判长选任制在法院内部建立起了能动的法官任职制度。它强调审判主体是法官,改变了过去审而不判,判而不审的状况。改变了法官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使法官精英化。在最高法院对审判改革尚没有明确、具体的规范之前,他们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敢于创新,这一点是最难能可贵的!

牢记“两个务必”,执法如山,公正清廉。
用热血和忠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经济迈向市场,市场走向法制。变革的经济时代呼唤着公正的法律裁判。因而,调节经济关系,为经济建设清障化瘀,是时代赋予法院责无旁贷的重任。

青岛中级法院的决策者敏锐地意识到: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是关系整个国民经济的重大问题,也是关系社会主义制度命运的重大政治问题。基于这一认识,他们不断强化审判职能和服务意识。自1996年以来,青岛两级法院及时制定了《关于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关于为国有企业、困难企业和职工提供法律保障与服务的意见》、《关于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

他们把努力提高服务的司法效益放在第一位,使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经济、社会效果有机地结合起来。对涉及国有企业的经济纠纷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充分利用诉前保全、诉讼保全、先予执行等措施,以最短的时间、最低的诉耗、最好的质量,解决争议,清理债权、债务。帮助企业放水养鱼,使其早日摆脱困境走出低谷。仅三年时间,青岛两级法院审结涉及国有企业的各类案件2万余件,为企业清债和挽回经济损失12亿多元,使财产、资金尽快在生产流程中发挥效力,为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青岛钢铁集团曾一度遇险。这家净资产只有4亿元的企业,仅外欠原料款及贷款就达数亿元。另外,还拖欠电费9600万元,统筹款5900万元,职工集资款4000万元……粗粗一算,欠内债、外债是净资产的两倍!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从前,企业把担保当儿戏,仅此涉及的诉讼标的额达上亿元。青钢的命运实在堪忧。

青岛中级法院首先接触到的是企业担保带来的诉讼,所有官司的判决结果完全相同——青钢负担连带偿还责任。胜诉的原告们强烈要求立即执行,企图把巨大的风险全部推给国企。

如果“就案办案”,执行青钢最便捷,那钢厂将会一夜之间破产,3万名职工面临下岗。作为山东三大钢厂之一的青钢,其主导产品在省内一枝独秀,企业有东山再起的潜力……于是,青岛中院的决策者当机立断,把执行的重点放到贷款人身上,从而给担保人青钢以喘息的时机。法院经大量细致的调查、取证,终于执行回了4500万元。在执行过程中,青岛中级法院还努力协商做好债权人的工作,“变债权为股权”,使上亿元的债务变为债权人的股金,避免了青钢再次陷入债务泥潭的困境,使企业赢得了大发展的机遇。

青钢人没有辜负法官们的心血。与1996年相比,2000年该集团在冶金行业的排名由108位跃升至32位,净资产由4亿元飞升至13亿元,当年实现利润近一个亿,上缴税金3个亿……青钢人的脸上又绽出了欣慰的笑颜。如今,集团董事长王玉科逢人就讲:“青岛中院处理经济案件不是就案办案,而是站在政治的高度顾全大局,想的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是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他们才是‘三个代表’的忠实实践者。”

蜚声海内外的海尔集团首席执行官张瑞敏曾这样评价青岛的法制环境:我们作为一个参与国际国内竞争的知名企业,所期待的是法院的公正司法,而不是无原则的地方保护。青岛中级法院就做到了“公正”。海尔在青岛当地的诉讼有赢也有输,但我们感到赢能赢得明白,输知道输在何处,关键是能够快速公正地解决纠纷。因此,海尔集团全年对外签订的19000份协议,全部约定在青岛法院管辖。这无疑是企业对当地司法环境的信赖而投出的赞成票。

新千年的晨钟即将敲响之际,带一支什么样的法官队伍进入新世纪,青岛中院院长任群先和党组一班人时常思考着这个重大问题。新时代的法官肩负重大责任,要保证法院公正执法,提高审判水平和办案效率,必须有一支高素质职业法官队伍。这支队伍要“拥有专业的法律知识结构、独特的法律思维方式,具有强烈的社会正义感和公正信仰。”

为此,他们在20世纪最后几年的规划中明确提出:全院干警1999年本科学历达到40%,2000年专科学历达到100%,研究生达到20%。

为实现这一目标,青岛中院的决策者身先士卒。院长任群先求知若渴,他尽管,公务缠身,但仍克服种种困难,坚持自学完成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研究生的课程,获得了硕士研究生学位。班子其他成员,也都发扬钉子精神,挤时间带头学习。今天,院8名领导班子成员中有法学博士生1名,硕士生3名,本科生、专科生各两名。

目前,青岛中院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干警占干警总人数的99%,其中本科占56.9%,硕士生占12.6%。提前4年完成了最高法院提出的“七、八、九”人才培训任务。

青岛市中级法院全方位启动跨世纪人才工程。一手抓业务培训,一手抓政治思想作风建设,注重法官综合素质的培养。他们从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上约束干警的行为,提升干警的职业道德水准。制定颁布了《人民法院干警违规违纪惩戒暂行办法》、《关于对当事人送钱送物处理的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的具体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并将其汇编成洋洋30万言的《人民法院管理规范》,发至全院干警人手一册,时刻对照自己,约束自己。

院党组一班人身体力行,数年如一日,把“清政廉明、一尘不染”作为班子的座右铭。坚持做到“四个经得起”和“三个管住”。“四个经得起”就是:“政治上经得起考验,工作上经得起考评,廉政上经得起审计,生活上经得起检验;”“三个管住”则是:“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场所不去。”他们从严治“长”,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干警的监督。院长任群先对自己和家人“约法三章”。熟知情况的人都知晓,任群先家中有个备受人们尊敬的老父亲。许多年以前,他就向老人提出了“热情接待每位来客,坚决拒绝任何礼品就是好父亲”的请求。多少个日子,老人家丝毫不敢马虎,他满足了儿子的要求。有几次,外地的朋友、同学或老乡来到青岛,纯属私人交情与任群先叙旧或看望老人,因为他们手中提着礼品,被任群先的家人误认为是来送礼求情的,皆被拒之门外。任群先的家门紧闭着,冷漠的面对那些携带“礼品”前来攀关系、走门子的人。中级法院的大门则敞开着,从周一至周五,不是院长接访就是庭长接访,时时刻刻倾听着百姓的声音。

五年来,青岛中院的干警无一人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干警的公正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倍增。他们狠抓作风廉政建设的成功经验,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赞誉。任群先分别在2001年6月和9月召开的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高扬法律的利剑,捍卫司法公正,拥有一流的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是实现司法公正的根本保证。今日的青岛市中级法院已是十步芳草,群贤毕集。他们高擎着写有“追求公正与效率,让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的旗帜,创造卓越、创造空前——

1995年至今,青岛市中级法院两次荣立全国集体二等功;274人次受三等功以上嘉奖;有4人次荣获全国“青年法官标兵”和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称号;全市所辖12个基层法院分别被山东省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人民满意的好法院称号”;其中胶南、市北区等4个基层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历史已在这里留下了里程碑。错案追究、评差笞后、审判长选任制等卓著成效的改革,在全国司法界广受关注。一等功臣、青岛市中级法院院长任群先,将率领全体干警,以追求公正、高效和人民满意为最高目标,在新千年划时代的长卷上,以他的大气魄抒写下属于自己的也属于人民的更加壮美的篇章!

人民为你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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