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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

2003-08-23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袁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8月22日电今天下午在京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行政许可法草案进行第四次审议。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草案、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乔晓阳关于行政许可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乔晓阳表示,草案经过常委会三次审议、修改,针对性、操作性比较强,基本可行,法律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国务院向会议提交议案,提请审议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草案、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草案。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草案将以往对银行金融机构的单一合规监管,改变为合规监管和风险监管并重,重点规定了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手段方面的内容;并对建立银行业突发风险的发现、报告和处置制度等方面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对中国人民银行法的修正主要是因人民银行不再审批、监管金融机构、为加强人民银行执行货币政策职能以及在宏观调控和防范金融风险中的作用、为明确人民银行的必要监管职责等所作的修改;对商业银行法的修正主要是为适应银监会履行原由人民银行履行的监管职责、为适应商业银行的改革与发展以及为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监管等所作的修改。

受国务院委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明康分别就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草案和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作了说明,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就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草案作了说明。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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