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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改革中小学人事制度

2003-08-26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杨荣 我有话说

本报太原8月25日电《山西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方案》今日下发。这标志着山西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启动。据预测,这次改革,全省将有5万名教师下岗、分流,仅此一项一年可节约经费4亿元;将有1千多所中小学被撤销、合并,仅此一项可节约人力两千多人。省教育厅厅长李东福认为,随着改革,全省中小学教师质量将会大幅度提高,中小学布局将会进一步完善,这对巩固全省的基础教育,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将起巨大的推动作用。

山西现有中小学3万多所,中小学教职员工33万人。改革将在调整中小学布局和核定各校编制的基础上进行,即首先在保证学生就近入学的前提下,根据农村城镇化和产业化的发展需要,撤销、合并一批规模小、条件差、效益低的中小学和中小学教学点,然后根据各学校的学生规模核定各校的人员编制。在此基础上,以校为单位由校长和办学单位全员聘任学校的教职员工。

聘任教职员工是这次改革的关键环节。省教育厅要求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制定科学的教职员工考核标准,按标准严格考核每一位教职工,然后在公布考核成绩的基础上,由学校和教职员工照岗“双向选择”。通过“双向选择”,实现中小学人事制度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为保证山区学校有充足的教师可供挑选,省教育厅制定了新分配毕业生到山区任教服务制度和青年教师到山区轮岗支教制度,鼓励和引导青年教师和刚毕业的大学生、中专生到山区任教。

如何分流、安置下岗教职员工是这次改革的难点。为化解难点,省教育厅明文规定:工作年限满30年的,或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且工龄达20年的,可申请提前离岗;未聘任的或可将人事档案转人才交流市场托管,或可调到工矿企业工作,亦可辞去公职自谋职业;未聘任经培训合格的教师,可在今后的缺员聘任中继续受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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