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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今秋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

2003-08-27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夏斐、通讯员 普进 我有话说

本报武汉8月26日电湖北省教育厅今天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今秋湖北省义务教育、高中择校生和普通高校二级学院、网络学院的收费标准,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

在29个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的农村中小学坚决实行“一费制”,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期95元,初中每生每学期155元,除对部分确需住宿和搭伙的学生可收住宿费和搭伙费,对参加中考的学生收取中考费外,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

核定了全省非“一费制”地区杂费的最高标准。大中城市市区、县镇、农村平原丘陵地区、山区,小学每生每学期分别为70元、65元、50元、4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分别为120元、115元、100元、80元。对非“一费制”学校的代收费作了更严格的规定,即代收费只限于中小学课本费和作业本费,而且要求按规定的书目和价格据实收取。

对借读费标准实行区间控制,取消了部分学校收取的搭伙费,规定了学校收取计算机上机费的四项条件。将原中考报名费、体育考试费、实验技能考试费统一归并为中考费,对高中择校生收费执行“三限”政策: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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