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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闭会

2003-08-28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袁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八月二十七日电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今天闭会,会议通过了行政许可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七号主席令,公布这部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主持闭幕会并讲话。

经表决,会议高票通过了行政许可法。这部法律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机关、实施程序、费用、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共计八章八十三条,自明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经表决,会议通过决定,批准中国和南非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批准中国和吉尔吉斯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批准联合国打击跨国组织犯罪公约。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任免名单。

会上,吴邦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颁发任命书。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委员长发表讲话。吴邦国指出,这次会议通过了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比较好地贯彻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针对性、操作性都比较强。一是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取消不必要的限制,使行政机关对社会、经济事务的管理进一步纳入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有利于促进各级人民政府更好地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二是明确规定行政许可的范围和设定权限,有利于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推动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建立和发展。三是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行政许可程序,杜绝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和权钱交易,从源头上和制度上治理和预防腐败。四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完善行政审批制度,为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吴邦国说,我们要做好行政许可法实施的准备工作。首先,要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加强对行政许可法的普法宣传工作,让人民群众了解这部法律,特别是要让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深刻领会和熟练掌握这部法律。第二,各级行政机关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贯彻这部法律,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尽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第三,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督促检查工作,保证行政许可法得到切实有效的实施。

吴邦国还通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部分年轻委员的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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