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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电信监管的重大举措

新闻背景
2003-08-28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张翼 我有话说

经过两次大的拆分后,中国电信业垄断的时代彻底结束了。目前几大市场竞争主体已经形成,但随着竞争的加剧,恶性价格战、砍电缆、锯铁塔、人为设置障碍造成长时间电话信号中断的事件也时有出现,普通老百姓的利益受到了侵害。这些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引起了国务院领导的重视,多次指示要采取硬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有关部门将从四个方面做起,消除电信恶性竞争:

——加强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对破坏通信设施、中断或阻碍网间通信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完善技术、经济手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电信网间互联互通。信息产业部将制定网间通信质量标准和测试办法,督促运营企业限期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快建设网间通信质量监控系统,增强电信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调查取证能力。

——加强对电信企业干部的考核与管理,促进企业守法经营,建立良好的电信市场秩序。把是否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维护电信市场秩序,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及成员业绩的重要内容和任用依据。

——对电信企业经营效益监督考核,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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