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浙江:八条“紧箍咒”治理教育乱收费

2003-08-29 来源:光明日报 通讯员 鲍璐茜 记者 潘剑凯 我有话说

本报讯浙江省加大整治教育乱收费力度,该省教育厅、省纠风办近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紧急通知》中推出八条举措治理乱收费。

据介绍,因为乱收费,浙江省去年撤掉21位校长,清退了7000多万元违规收费,虽然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教育乱收费投诉减少了90%,乱收费比去年同期减少83.1%,浙江省有关部门依然认为教育乱收费有死灰复燃之势。据调查,今年浙江省县级农村重点高中,对学生考分不足收取择校费现象已相当普遍,其收取标准不尽相同,但比去年都有较大上涨。某县重点高中每个班仅录取40名上线生,第41—50名每人交24000元,51—60名每人交33000元,交择校费学生占全部学生比例的33.3%,一个班收取择校费75万元,人均交费28500元。又如海宁市和新昌县与录取分数线相差1—10分的交20000—25000元,差11—30分的交30000元,其中分数相差1-10分的交费比去年同期上涨了32%。如此高昂择校收费,对农村居民承受能力构成严峻挑战。

因此,通知对于高中阶段择校费的收取实行了“三限”政策,即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择校生的比例不得突破20%,并严格按市、县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的最高收费限额执行。
通知中规定,校(院)长为学校收费的第一负责人,各地、各学校要通过逐级签订责任书、公开承诺等,落实责任制。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