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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警方为何告别“四有四必”

记者观察
2003-08-29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郑晋鸣 通讯员 李铭 我有话说

8月18日,南京市公安局要求下属各警务单位,把“四有四必”的标语揭掉。这意味着警方“四有四必”承诺在推行了7年后,正式完成了历史使命。“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本是福建漳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于1996年率先在全国作出的承诺,此后不久公安部要求全国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践行这一承诺。但今年5月,公安部出台的《110接处警工作规则》,并没有把“四有四必”承诺作为一项制度列入其中。最近南京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决定,今后凡是非现行事件,一般由派出所出警。

记者近日在建邺公安分局采访时了解到,该分局已通知特巡警大队,将“110”巡逻车上的“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16字标语刷掉,只保留“110巡逻车”字样。各派出所也接到通知,将挂在墙上的“四有四必”标语拿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警方不再提“四有四必”的主要原因是,警方不应承担其他职能部门应有的职责,部分群众对“四有四必”理解有误,对警察期望过高。

据悉,南京报警服务台目前每天平均接警3000次左右,其中有一半是包括骚扰电话在内的“废警”,而剩下的一半警情中,属于非警务报警的占70%,这其中就包括大量所谓的“求助警”。谈起一些“求助警”,一位警官苦笑不得:前不久,江东派出所民警接110报警,迅速赶到当地一户人家。这家的主人因年事已高,有高血压、心脏病,上厕所时竟站不起来了。老伴怕出事,便报了警。民警扶他起来后,听说他儿子就住在楼上。问他为何不喊儿子,老人答道:儿子上夜班,在睡觉。还有一天凌晨,“110”接到一位女士的求助电话,说家里有只蝙蝠在飞,她非常害怕。华侨路的一位民警接到指令,赶到她家,用扇子扑了一个半小时,才将蝙蝠捉住。另外,还有一些市民把“110”当成是自家的保安、秘书和保姆。要求送盒饭、扛煤气包,家中明明有年轻男性家属,非要让“110”民警背病重的老人下楼,并让民警开车送到医院等怪现象也不少见。以兴隆派出所为例,平均每天处警15起,求助类的报警占了大头,而其中像上述报警人自己就能解决的小事占了相当大的比例。

正如一位派出所所长说的,“四有四必”中“有求必应”就像是一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如果承诺了,兑现不了,群众就有怨言,因此也只能出警。长此以往,“110”民警真是太疲惫了。根据“南京公安”网上调查显示,32%的人认为增加安全感,应增加警力;18%的人认为应加强巡逻,分别占选项人数的第一位、第三位。目前南京市现有“110”巡逻车132辆,将有限的警力用于某些无聊的“求助”上,无疑是一种巨大的资源浪费,真正需要求助的公民很可能因此而得不到应有的救助。南京警方告别“四有四必”承诺,从实际出发,理性的选择,真正体现了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南京“110”民警并没有因为“四有四必”承诺的取消,而漠视人民群众的急需救援。前不久,“110”民警一天就救下了11名自杀者。另外,针对“110”撤出的一些服务空区,有关人士建议“110”能够和社区服务机构联动起来,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排忧解难。

市公安局的一位负责同志告诉记者,“110”的任务首先是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为提高“110”快速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全市目前初步形成以“110”报警服务台为龙头,以社区警力为基础,以“110”巡逻车为载体,以智能化业务站为支撑,以社区联动单位为保障的治安防控体系。虽然公安部“110”工作规则不再提“四有四必”,但其中也有规定:“110”民警应救助群众于危难之中。这就涵盖了“有难必帮、有险必救”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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