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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首次公布

2003-09-02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范又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9月1日电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今天在网上公开发布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第4期),人们只要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WWW.SDA.GOV.CN),就可以了解其详细内容。这是我国自2001年11月建立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制度以来,首次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这方面信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官员称,今后还会不定期发布《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以下简称《通报》),主要目的是提醒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和患者注意被通报药品品种的安全性隐患,避免一些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重复发生。此举显示我国药品监管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加大,更加尊重公众的知情权。

《通报》中列举了发生药品不良反应的典型病例,并对临床医师使用这些药品应注意事项作了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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