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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是党和政府及工会共同责任

王兆国在全总十三届六次执委会上强调
2003-09-05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王燕琦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9月4日电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三届执委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日至3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在讲话中强调,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党和政府及工会等群众团体的共同责任。

王兆国指出,广大职工权益的实现和保障,从根本上讲要靠党和政府的关心和重视。工会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基本职责,切实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也要积极争取党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只有从自身的性质和特点出发,想党政之所想,急职工之所急,及时向党和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困难和愿望,积极推动党和政府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督促企业、事业单位尊重职工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工会才能把维护职工权益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王兆国强调,要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就必须全面履行工会各项社会职能,突出维护职能,把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作为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维护职能,是广大职工对工会的迫切愿望,也是党赋予工会的重要任务。

会议听取了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张俊九代表全总十三届主席团作的工作报告,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工会十四大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等。会议决定9月下旬在北京召开中国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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