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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将成为“公民道德宣传日”

2003-09-12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田雨、曲志红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9月11日电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印发两周年之际,经党中央同意,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决定,从今年开始,将《纲要》印发的9月20日定为“公民道德宣传日”。

自2001年中共中央印发《纲要》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大力宣传“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基本道德规范,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道德建设实践活动,有力地推动了新形势下的公民道德建设。特别是面对非典型肺炎这场突如其来的严重疫情,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民团结一致、齐心协力,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形成了共克时艰的强大合力,展现了良好的思想道德风貌。但是,公民道德建设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与迅速发展的经济社会形势,与我国日益提高的国际地位,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不相适应,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党的十六大对新世纪新阶段思想道德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指明了方向。经过抗击非典斗争的严峻考验,广大人民群众对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更加深刻,对追求文明健康科学生活方式的愿望更加强烈,对革除各种社会陋习的要求更加迫切,公民道德建设面临十分有利的机遇。因此,中央文明委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遵循《纲要》的基本要求,抓住知行统一这个关键环节,努力推动公民道德建设向纵深发展。

设立“公民道德宣传日”,目的是更广泛地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使公民道德建设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思想道德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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