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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如何处理城市垃圾

民间资本介入,政府减负、企业获利,请看——
2003-09-15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陆健 王光荣 通讯员 黄松光 我有话说

城市垃圾处理,历来是与城市相伴的令人头痛的难题。然而,这个被称为“绕不过去的一道难题”却在浙江省温州市迎刃而解。按照“非产业化的资源产业化”的新思路,该市探索出了城市垃圾处理市场化运作的“温州模式”。

“垃圾”问题成为城市的“心病”

随着城市化、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目前多数城市都出现了垃圾之患。专家指出,垃圾问题已成为当前制约城市发展的一块“心病”。据统计,全国每年垃圾的堆存量达60多亿吨,占用土地面积超过5亿平方米,近200座城市发展到无适合场所堆放垃圾,致使不少地区的城乡接合部生态环境急剧恶化。

温州市区也饱尝垃圾之苦。据了解,温州市区年均产生生活垃圾40多万吨,每天的垃圾就足以堆满一个足球场。

为垃圾找“出路”成为各级政府急切需要解决的课题。在进行了充分论证和思考之后,精明的温州人选择了“垃圾发电”项目。温州市伟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项光明就是这一项目的积极支持者和实践者。他说,“垃圾发电”是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因为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能源:从生态环境角度讲,垃圾是污染源;但从资源方面看,垃圾也许是地球上唯一不断增长的可再生资源。废物利用,垃圾发电大有作为。

非产业化的资源产业化

长期以来,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在我国一直是无利可图的“赔钱买卖”,基本上是由政府包揽下来,所有费用由政府承担。因此,城市垃圾处理使各地政府背负一个沉重包袱,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一个瓶颈。

为了寻找一条垃圾处理新的出路,温州市提出了“非产业化的资源产业化”的新思路,即政府积极转换角色,从垃圾处理直接投入者、经营者转变为管理者、监督者,把具体的经营生产、科技开发交给专业的垃圾处理企业,自己则做好管理和监督工作。市政府为此出台了《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方案》,明确要求垃圾焚烧发电厂实行市场化、民营化、社会化运作。

在参考了国内外的一些做法后,温州选择了“BOT模式(建设——运营——移交)”。即市政府将消费性公益事业改为生产性经济事业,出让垃圾处理的经营权、收益权,让企业成为市场的主要角色,谁投资谁受益;而项目的投资者在规定的经营期限结束后,将此项目的产权和经营权无偿移交给政府。

在新模式的催生下,2000年1月,全国第一家设备完全国产化、全封闭的温州东庄垃圾发电厂开工建设,随后温州临江垃圾发电厂、温州永强垃圾焚烧发电厂相继开工建设。据了解,到今年年底,温州市区垃圾将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

政府减负、企业获利

在BOT模式中,由于民营企业承担了垃圾处理投资、运行的主要角色,政府的主要职能则只是对企业的建设和运营进行严格监督,以确保其工程质量和处理达标排放,完全避免了任何投资运营风险,节约了巨额财政支出。

以温州临江垃圾焚烧发电厂为例,其设计日处理垃圾600吨,总投资1.8亿元,全部由伟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经营管理,政府只是无偿提供项目用地,同时给予一些政策支持。

民间资本介入垃圾处理,企业经济效益又从何处得到保证呢?项光明介绍说,与其他项目相比,尽管城市垃圾处理基础设施的投资回报率较低,回收周期长,但因其风险小、收益稳定,对投资者来说还是很有吸引力的。以温州东庄垃圾发电厂为例:该厂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320吨,年发电2500万千瓦。其中,一期工程投资6500万元,日处理生活垃圾160吨(实际处理量达200吨/日),合计每年发电900万度,扣除工程自身运行耗电200万度/年外,剩余700万度/年上电网出售,东庄垃圾焚烧发电厂年收入相当可观,预计投资回收期仅为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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