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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二手房市场要热起来

2003-09-15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张玉玲 我有话说

近日,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出台,这意味着80万套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有了上市交易的通行证,它将使北京市场上可交易二手房的可能数量增长一倍,并最终对二手房价格及市场格局产生直接影响。

存量市场搞不活,增量市场也不可能做大。如果二手房市场不能流动起来,房地产一级市场也不能最终发展。旧房的业主需要将房屋投放到二级市场中套取现金,以购买新居所,从而最终实现“卖小房买大房,卖旧房买新房”。此外,二手房的行情也为新的房地产一级市场提供支撑和市场参照。然而,长期以来由于有关政策没有突破,大量存量住宅没有再次进入市场参与流通,以至于没能形成一个完整的市场体系。目前全国35个大城市中有近1/3二手房市场尚未开放;一些城市虽已开放市场,但效果不明显,市场成交量不大。

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可操作性强,首先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是指职工按房改成本或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办法)购买的原产权属于中央在京单位的公有住房。职工根据国家政策,按照房改房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由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作建房也视为已购公房。本着统一市场、定点代理、方便职工、系统监管的原则,国管局和中直管理局成立在京中央单位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办公室,负责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提供住房档案等信息服务和政策咨询,并选择三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的定点交易代理服务机构。目前的当务之急是抓紧做好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前房屋所有权证办理、职工住房档案建立和超标处理等工作,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打好基础。

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在二手房市场上流动,最敏感的是土地出让金的交纳问题。新出台的办法规定,上市出售的已购公房,由买受人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时按当年房改成本价的1%补交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已购公房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出让金划转北京市财政。已购公房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按已购公房原产权单位的财务隶属关系和财政体制,分别划转中央财政或者返还原产权单位,专项用于住房补贴。其中,已购公房原产权属于中央行政机关的,全额划转中央财政;属于中央事业单位的,50%划转中央财政,50%返还原产权单位;属于中央企业单位(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全额返还原产权单位。据统计,目前北京市二手房交易市场供求仍然呈现出严重供不应求的局面,平均供求比例在1比10左右,个别地区年中曾经出现过1比50的情况。有关部门预计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在二手房市场上流动后,二手房交易量将大幅度增长,二手房市场供需矛盾将有所缓和,供求比例会维持在1比8到1比6左右;而且房价将稳中有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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