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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安首次公开审理行政复议案

2003-09-17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罗旭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9月16日电北京市通州区居民王某因不服通州区公安分局对其所作的行政裁决,向北京市公安局提请行政复议。今天上午,北京市公安局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这是该局第一起公开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

今年5月11日中午,家住通州区艺园东里的程某在自家阳台清理拖布,脏物落在从楼下路过的王某等人身上,两家因此发生口角。争执中,程某的两个儿子用砖头将王某头部砍伤,经法医鉴定属轻微伤。通州分局于7月28日对程某的两个儿子分别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裁决。王某不服,以分局对二人处理过轻为由向市局提出行政复议。北京市公安局最近决定,今后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经申请人同意,除有不宜公开的涉及个人隐私等情况外,都将进行公开审理。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刘绍武介绍,以往的行政复议基本上采取书面审理方式,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不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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