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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教育收费有了“明白账”

2003-09-18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赵秋丽 通讯员 李志臣 我有话说

本报济南9月17日电日前,山东省有关部门首次向社会公示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使教育收费有了“明白账”。

此次公布的教育收费项目包括两大部分,其中中小学收费项目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义务教育杂费、借读费,中小学代收费,普通高中择校费,幼儿园、托儿所、学前班收费等。大中专院校收费项目包括高等学校学费、住宿费,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此次对大中专院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作了一些调整,如高校学费中明确规定了民营二级学院、网络学院、计算机软件学院、民办高校学历文凭试点院校的收费标准,提高了函大、电大、夜大等学校的收费标准。除中小学代收费、幼儿园收费和民办高校(不包括高等学院举办的二级学院)收费以外,其他各项收费都必须按“收支两条线”规定实行“票款分离”,并向缴费人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据了解,山东省将对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在网站、报纸等有关媒体上公示,对于乱收费的学校,学生和家长可拨打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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