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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一着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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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23 来源:光明日报 南琳 我有话说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近年来企业的涉外经营逐渐频繁起来,许多企业大踏步地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这当然是令人欣喜的好现象。实践也充分证明,“走出去”是企业发展壮大的一条好路子。然而,有些企业在涉外经营中由于缺乏经验,草率行事,遭受损失的事例也接连发生,给发展迅猛的涉外经营蒙上了一层阴影。

本来,市场上就是机遇与陷阱并存,需要企业谨慎从事。尤其是涉外经营,风险相对更大一些,有时候一着不慎,就可能导致全盘皆输。而我们由于刚加入世贸组织不久,企业在涉外经营上饥不择食的现象较为普遍。比如,一些企业一见到外商就像见了“财神”,信任有加,一拍即合,一谈就定,似乎和外商一挂上钩,财源便会滚滚而来。这就难免要吃亏上当乃至受骗。例如,有家电子工厂生产的游艺机被日商看中,一经接触就忙不迭地签了为期3年、每年3万台的销售合同,后来才发现同样产品马来西亚客商出价比日商高出三分之一。一个轻率的合同,使该厂一下子损失了1000多万元。一外贸企业与一家美国公司合作,在对人家不甚了解的情况下,匆匆决策投入大量资金,而对方资金却迟迟不到位,仅几个月的时间,我方就损失180万美元。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兵战如此,商战亦然。本来,操之过急、急于求成,就是涉外经营中的一大禁忌。过去,我们从事涉外经营活动较少,缺乏经验,在这种情况下就更需要知己知彼,稳扎稳打,有时甚至要“摸着石头过河”。上海一家玻璃厂在引进英国皮尔金顿公司“浮法工艺技术”时,没有急于签合同,而是先多方进行咨询调查,掌握了该公司拥有的多项英国专利中已有不少失效和即将失效的信息,然后据此同对方谈判,使引进技术费用从开价的1250万英磅降至52.5万英磅。假若这家玻璃厂一谈就草率签约,那就可能白白多付人家1000多万英磅!

知己知彼,说起来简单,做起来不易。作为企业,其一,要掂掂自己的重量,明白自己所处的位置,保持清醒的头脑。其二,在与外商打交道中,眼要明、耳要聪、心要细,对对方的情况特别是资信方面的情况要多渠道了解,实事求是评判,最好先来点“冷处理”,避免发生“过热症”;同时按照国际惯例,对涉外经营项目做详尽的咨询调查和周密的可行性论证,防止出现决策失误。

经济学有说,企业的涉外经营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威力无比,而一旦使用不当,则会给企业造成莫大的损害。诚哉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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