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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公民道德建设

建设先进文化 弘扬民族精神
2003-09-23 来源:光明日报 王伟 我有话说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经党中央同意,中央文明委决定:从今年开始,将中央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9月20日定为“公民道德宣传日”。在第一个“公民道德宣传日”之际,进一步深刻认识公民道德建设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公民道德的基本内容,突出强调公民道德重在建设,有助于更广泛地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参与公民道德建设。

充分认识公民道德建设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六大对新世纪新阶段思想道德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指明了方向。经过抗击非典斗争的严峻考验,广大人民群众对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更加深刻,对追求文明健康科学生活方式的愿望更加强烈,对革除各种社会陋习的要求更加迫切,这正是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建设的有利时机。我们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遵循《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基本要求,抓住知行统一这个关键环节,努力推动公民道德建设向纵深发展。

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在本质上是社会的先进生产力及其先进生产关系的产物,并集中反映着社会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发展先进文化,就是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就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

公民道德建设的价值目标是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胡锦涛同志在全国防治非典工作会议上指出,面对非典疫情,全民族万众一心、迎难而上,伟大的民族精神得到锤炼和升华,形成了凝聚人心、克敌制胜的强大精神支柱。民族精神是我们民族的生命力、凝聚力和创造力的不竭源泉。面对非典的挑战,全国各族人民大力发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团结互助、和衷共济,迎难而上、敢于胜利的精神,生动地体现了我们伟大民族精神的强大力量。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把个人的命运同国家、民族的命运紧密结合在一起,在疫情面前不惊慌,在挑战面前不退缩,在困难面前不屈服,展示了中国人民泰山压顶不弯腰的大无畏气概。通过抗击非典斗争,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伟大的民族精神是我们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强大精神支撑,必须大力弘扬民族精神,不断赋予民族精神以新的时代内涵,使民族精神牢牢扎根于人民群众的心灵之中,见诸于人民群众的行动上,成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我们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着眼于世界科学文化发展的前沿,着眼于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着眼于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简言之,全面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和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性,是我们党将邓小平理论与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实践相结合,并进行创新的结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从公民道德建设入手,继承中华民族几千年形成的传统美德,发扬党领导人民在长期革命斗争与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道德,借鉴世界各国道德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文明成果,努力建立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对于形成追求高尚、激励先进的良好社会风气,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整个民族素质的不断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面把握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内容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足中国国情、放眼世界未来,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新鲜经验,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深刻论述了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性、指导思想、方针原则;提出了“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概括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即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阐明了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

为人民服务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是社会主义道德区别和优越于其他社会形态道德的显著标志。在我们国家,每个公民不论职务高低、能力大小,都能够在不同岗位、不同层次、通过不同形式为人民服务。经过长期的实践,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已在公民中拥有深厚的根基。在新的形势下,必须继续大张旗鼓地倡导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把为人民服务的道德核心内涵融会贯通在各种具体道德规范之中。集体主义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原则,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关系的必然要求。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必须更好地把集体主义精神渗入到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层面。要引导公民通过合法经营和诚实劳动获取物质利益,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提倡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反对小团体主义、本位主义和损公肥私、损人利己,树立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公民个人合法利益的社会主义义利观。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是评价公民道德行为的重要尺度。在我国公民道德规范体系中,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是每个公民都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和道德责任,也是公民向共产主义道德境界攀登的起点,对广大公民有着巨大的感召力。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形成,是我们党对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道德体系的最新认识成果,标志着我国公民的道德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一基本道德规范,言简意赅,科学准确,易懂易记,既包含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包含了我们党领导人民在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道德传统,又借鉴了世界各国道德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文明成果,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大力倡导二十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一定要高扬爱国主义精神;一定要抓住重点,着力解决薄弱环节。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随着加入WTO,我们要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加快健全社会信用制度。这是最基本的东西,也是最基础的东西。基本道德规范建设搞好了,社会主义道德大厦才能建立起来。这是一个需要每个公民付出努力的工程,也是能让每个公民受惠的工程;这是一个需要长期努力建设的工程,也是一个能够使我们永久受益的工程。

我们的社会生活主要由社会公共生活、职业生活和家庭生活三大领域构成。公民道德建设必须植根于这三大领域,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为着力点。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在现代社会,公共生活领域不断扩大,人们相互交往日益频繁,社会公德在维系公共秩序,保持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成为公民个人道德修养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表征。做一个合格的公民,必须遵守社会公德。其主要内容包括: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职业道德是所有从业公民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公民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专业化程度的增强,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对从业公民的职业理想、职业态度、职业责任、职业技能、职业纪律、职业良心、职业荣誉和职业作风的要求越来越高。做一个称职的劳动者,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其主要内容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家庭美德是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涵盖了夫妻、长幼、邻里之间的关系。人们的家庭生活与社会生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正确对待和处理家庭问题,共同培养和发展夫妻爱情、长幼亲情、邻里友情,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美满幸福,也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做一个好的家庭成员,必须遵守家庭美德。其主要内容包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广泛开展公民道德实践活动

21世纪的公民道德建设问题的关键在于要使马克思主义理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观念和道德要求,不断灌注并真正深入到全体党员和干部、群众的头脑之中,成为他们自觉的思想要求和行为规范。就是说,公民道德重在建设。要从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

公民道德建设是一个艰巨而细致的工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出现了具有明显差别的不同群体,有党员、干部也有普通公民,有文化水平高的也有文化水平低的,有国有企业的干部职工也有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有信仰宗教的也有不信仰宗教的,等等。他们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思想认识、文化素质、心理特征都有所不同,如果不做具体分析,不采取有针对性的方式方法,不因材施教、因人制宜,公民道德建设的效果肯定不会好。这就向我们提出两个重要问题:一是必须努力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公民道德,与社会不同群体的特点和要求的多样性统一起来;二是必须努力把理想信念和公民道德建设的理论性,与公民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实践性统一起来。就是说,公民道德建设绝不能脱离我国社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实,不能脱离广大公民的实际生活。

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十分重要。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把全面落实“三个代表”要求,统一于公民道德建设的实践之中。胡锦涛同志强调指出: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去。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为此,要切实加强主观世界改造。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进程中,推动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加强主观世界改造,加强道德修养。

公民道德建设必须与时俱进。要积极探索公民道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使道德建设与形势发展相适应,与社会实践相协调,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同步,既继承优良传统又坚持与时俱进,始终保持强大的生机和活力。全国各地广泛开展的群众性公民道德创建活动,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实践基础。要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家庭、文明单位和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等公民道德创建活动,开展群众性文化、卫生、体育和科学普及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建设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要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和文明市民活动。要以提高农民素质、奔小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活动。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乡规民约,破除陈规陋习,反对非法宗教活动。

公民道德建设,要靠教育,也要靠法律、政策和规章制度。社会主义法制体现了公民的根本意志。要在全体公民中进行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增强民主法制观念,使人们懂得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懂得与自己工作和生活有关的法律,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依法加强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管理,制裁和打击危害社会的不法行为,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规范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约束和制止不文明行为,形成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社会风气。

公民道德建设最终取决于党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新世纪新阶段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与正在全党全国蓬勃兴起的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结合起来,与广大城乡正在深入开展的各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全国各地正在深入进行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结合起来,与各行各业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列入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要更好地坚持协调发展、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更加自觉地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坚持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作者系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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