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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允许出售药用大麻

2003-09-26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梁晓华 我有话说

本报布鲁塞尔9月25日电自9月起,荷兰政府允许药店根据医生处方,向癌症、艾滋病绝症患者出售用于止痛的大麻。

根据荷兰今年3月生效的一项新法规,荷兰约有7000名患者可在大多数药店买到每剂量为5克的大麻。

比利时最大的药品生产公司“欧米茄”宣布,其荷兰分公司与荷卫生部签订3年的合同,享有独家种植和经营药用大麻的权利。

荷兰有关人士表示,药用大麻对减轻神经疾病患者的病痛和恢复食欲有积极作用,但也有副作用。

许多国际医学专家对荷兰的做法并不欣赏,认为药店出售大麻原料杂质多,质量难以保证,毒性难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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