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北京新建改建小区须装安全防范设施

2003-09-30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王衍诗 我有话说

本报讯从10月1日起,北京市新建、改建小区必须安装技术防范配套设施。此项规章的实施,对首都百姓的住宅安全将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

此项规定实施的依据,是北京市政府于今年8月7日发布的《北京市住宅区及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的安全防范设施,是指为了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和重大治安事件,在住宅区内和住宅建筑主体上设置的报警、监控、出入口控制等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以及综合运用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和其他相关产品所构成的系统,常见产品如楼宇对讲防盗门、内置式可开启式防护窗、防砸玻璃等等。《办法》规定,今后北京市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区及居民住宅,均应将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纳入整体规划及设计之中;工程竣工后,配套建设的安全防范设施工程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