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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

2003-10-24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袁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0月23日电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今天开始举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五部与人民日常生活以及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密切相关的法律草案提请会议审议。其中,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两部草案有望于几天后交付表决。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主持会议。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光宝在会上向常委会组成人员报告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审议结果。他说,经过三次修改,该草案已基本可行,报告进一步对包括农用机动车管理在内的八方面内容提出修改意见。其中引人注目的是关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时,除法定条件外,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的新规定。

会上,法律委副主任委员王以铭作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他报告了法律委对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条件、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十五个方面内容提出的新的修改意见。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草案、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草案、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在本次常委会会议上进行再次审议。法律委副主任委员蒋黔贵、周坤仁在会上汇报了上述三法案的最新修改情况。

今天上午的会议还审议了国务院关于规范处理1995年以前中央财政向人民银行借款问题的报告,并听取了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刘积斌关于上述报告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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