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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尝后买” 值得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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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25 来源:光明日报 李红军 我有话说

“先尝后买”原是生意场上的术语,意指只有尝过之后才知好歹,才决定买与不买。如今愈来愈多的大学毕业生将其“嫁接”到求职场上,在求职择业时采取了“先尝后买”的方略,他们主动到一些单位展示自己的实力,不管单位要不要人,先毛遂自荐,或直接发电子求职信件,直接不领取报酬到单位“实习”……这种不管单位招不招人,让我留下来试试看的做法,被人们称为“先尝后买”。

大凡推崇“先尝后买”的大学生,多是些实力派学生,他们有着良好的道德素养、较高的文化水平,在用人单位工作时展现了一种良好的作风和敬业精神。有些单位原本不想招人,可看到这些“贤才”的表现后,决定留下他们,这些大学毕业生也因此而找到了称心如意的工作岗位。

对用人单位而言,这个“尝”的过程亦即对大学毕业生观察和了解的过程,对大学毕业生而言,也是对企业进行全面了解的过程,自己被“试用”后,对企业的资质、信誉程度、经营状况等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步了解,在“你选择我”的同时来了个“我也选择你”,这样做无论对用人单位还是求职来讲都是一种双赢之举。这种“先尝后买”多了几分理智,少了几分盲目,大学毕业生在这一过程中得到了锻炼。

目前的招聘形式大多遵循着这样的“惯例”:先是发布招聘启事,而后进行笔试和面试,最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决定录取与否,这是目前较为流行的一种做法。在目前许多企业的人员相对饱和,大规模招聘已很少见的情况下,这种自我推介方式不妨一试。

(作者系联合日报副刊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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