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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三个代表”的本质

2003-10-28 来源:光明日报 北京师范大学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 我有话说

胡锦涛总书记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表明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执政资格、执政功能和为谁执政等一系列鲜明立场和坚定态度。这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永葆党的先进性,巩固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指明了方向。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在错综复杂的形势下经受各种考验,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关键。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是推动社会历史前进的根本动力。而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是代表了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人民群众推动了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变革。人民群众既是改造自然的主体力量,也是改造社会的主体力量。正因如此,能不能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能否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是考察一个政党是否具有稳固执政基础的最根本标准。一个政权、一个政党,其前途和命运取决于人心向背,不能赢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最终必然会垮台。

进入新世纪,国际国内环境发生和正在发生着极其广泛而深刻的变化,中国共产党面临着自成立和执政以来许多不同的、严峻的、复杂的局面,经受着新机遇和新挑战的考验。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形势下,我们党能否始终一贯地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能否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关键在于能否忠实地实践“三个代表”,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第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努力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党的历史经验教训反复表明,群众路线执行得好不好,关系到党的事业的成败。什么时候群众路线执行得好,我们党的事业就会兴旺发达;反之,什么时候群众路线执行得不好,我们党的事业就会受到挫折。因此,“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坚信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坚持群众路线,就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充分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及时反映、总结、体现群众的意愿,积极主动地帮助群众排忧解难,特别要注意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坚决克服主观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党员干部在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上掌握着一定的权力,肩负着不同的使命,能否掌好权,用好权直接关系到整个权力机关的廉洁与否,直接关系到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正因如此,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加强权力道德修养,严格自律,清醒地认识到权力来自于人民,服务于人民。一定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其位要谋其政、司其职、尽其责,不辜负人民的信任和期望。要树立和增强公仆意识、服务意识、群众意识,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党员领导干部只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好不为名所缚,不为权所困,始终保持共产党人蓬勃朝气、昂然锐气和浩然正气。

第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发展是硬道理,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要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始终将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第一要务,通过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创造更为丰富的物质文明成果,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大力发展生产力,就要勇于改革,改革要有新突破,要敢于对一切不适应经济发展的上层建筑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积极主动的变革;要善于探索和创新,积极寻求促进经济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把社会各个阶层、各个方面群众的切身利益协调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从而最大程度地调动和发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各项民主权利得到切实有效的维护和实现。要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制,不断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健全各项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积极稳妥地扩大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力度,保证人民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要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新文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和精神生活需要。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真正做到以科学的思想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要注意“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要根据发展变化的现实生活进行积极主动的文化建设,将人们的思想观念统一到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当中来,统一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来,不断增强全党、全国人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执笔:吴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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