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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向社保体制开刀

2003-11-12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驻布鲁塞尔记者 梁晓华 我有话说

最近,德法意等欧盟主要国家采取措施,或推迟退休年龄,或减少带薪休假,开始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近期目标是按《稳定公约》要求,减少政府预算赤字,缓解欧洲经济增长停滞和就业不足给社会保障带来的压力。

欧洲作为工业革命的先驱和工人运动的摇篮,社会保障历史悠久,机制健全。近年来,由于欧洲经济疲软,加上就业不足,导致养老保险基金减少;另一方面,老龄化趋势使养老金支付年限延长,加上医疗费用上升,造成各国社会保障资金严重不足。只有1000多万人口的比利时,每年缺口就达20亿欧元。

为此,欧盟于1998年就提出了简化和协调各国社会保障机制的建议,旨在促进欧盟各国在社会保险与工龄待遇等方面的平等。欧盟还提出,由于从2000年到2040年,欧洲领取退休金者将大幅增加,必须对退休金制度进行改革,并号召各国“共同面对未来挑战”。2001年3月的欧盟斯德哥尔摩特别理事会提出,到2010年,55岁至65岁在职者的数量将达到其同龄人的50%。

欧盟目前50岁到64岁的在职者平均为同龄人的48%,而比利时只占同龄人的36.8%。比利时55岁以上还工作的人只有26%。其主要原因是,从上世纪70年代起比就实行鼓励提前退休制度,以方便年轻人就业。企业老板为了节约工薪开支也不愿雇佣45岁以上者,导致富有工作经验的阶层人才流失。这不仅不能为社会创造财富,还增加了社会赡养的负担。

为扭转这一局面,欧盟正采取各种措施。比利时要求不雇佣45岁以上者的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保险份额,以鼓励企业留用中老年人。奥地利已将养老保险交纳的年限从40年延长到45年。只有达标者才能享受全额退休养老金。目标是到2017年禁止提前退休的现象。德国刚通过了大规模改革社会保障体制的法律,包括不再报销挂号费等。总理施罗德表示,将采取措施限制提前退休。养老基金的构成也将发生变化,以增加个人承担的部分。在法国,私营企业的工薪族必须工作40年才能享受全额养老金。到2008年,公职部门也将执行这一规定。法国还计划到2012年将享受全额养老金的工龄提高到41年,到2020年提高到42年。

丹麦、西班牙、英国、荷兰、葡萄牙、希腊等欧盟成员国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改革准备。应该说,这次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对欧盟的触动是巨大的。但这次改革能否取得预期成果,使欧盟经济重新获得活力,人们将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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