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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推出交通运输社会监督员制

2003-11-13 来源:光明日报 易运文、严风 我有话说

本报讯为优化和改善日益繁忙拥挤的交通运输环境,深圳市交通局近日推出交通运输社会监督员制,以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的作用。该局聘请了来自深圳市各条战线、各个行业的100人担任监督员。本报记者也被聘请为首批监督员。

据了解,深圳市交通局还制订了《深圳市交通运输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和《深圳市交通运输社会监督员实施职务监督乘座出租车暂行规定》,明确了监督员的权利和义务。根据该项管理办法,凡被聘请的监督员,随时可以向交通局提出有关改善交通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可以有权督促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忠实履行其职责,可以转递有关举报和反映情况的材料等。

另据了解,深圳建市20多年来,交通运输行业从几乎是一片空白到如今已发生了巨大变化。截止到2003年10月,全市公共大巴、中小巴客车已超过7000辆。出租车超过10300辆,1-9月份城市公共大中小巴共运输乘客7.1亿人次,长途客运6181万人次,民航客运374.1万人次,铁路812.55万人次。在如此庞大的乘客流量中城市公共客运仍占主导地位。交通运输的发展同时也给这座城市增加了越来越沉重的负荷。为提高运输系统服务质量,促进运输行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深圳推出交通运输社会监督员制度,对进一步提升深圳市的交通运输服务质量,加快深圳建设国际化城市的步伐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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