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效率如何提高

2003-11-28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袁祥 我有话说

“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早些时候,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提出“公正与效率”这一新世纪人民法院工作主题时,对司法效率曾作了这般深刻的强调。

现在,对于致力于实现“两个率先”和进行沿江大开发的江苏省来说,司法高效率的需求就更加迫切了。“让审判大提速,不让公正迟到”便成了立志为沿江大开发提供优良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江苏沿江地区法院的不懈追求。

效率从审判提速中来

今年8月13日下午约15:10分,日本凤凰公司的代表来到南通市崇川区法院,在立案窗口递交了一份“诉前保全申请书”。申请书这样写道:“定作物已加工完毕,存放于被申请人处,如本期货物不能如期发出,将使申请人蒙受不可估量的损失,情况万分火急,现特求助贵国法院对该批定作物予以诉前异地保全。”

值班法官经了解获悉,今年6月23日,凤凰公司与南通某时装有限公司等三方签定了一份服装加工承揽合同,约定由时装有限公司为凤凰公司加工服装,双方对价款、交货期等事项作了约定。但承揽方如期加工完毕后迟迟不愿交货,该公司认为日方凤凰公司在合作期间有损害承揽方的行为,遂提出赔偿,而凤凰公司跟单人员认为是一场误会。双方几次协商未果。眼看最后的船期将至,一旦延误交货不但会造成凤凰公司对外商业信誉的下降,而且将会给凤凰公司带来巨大经济损失。在这紧急关头,日本客商想到寻求中国法院的司法保护。

立案庭法官接过申请,经审查立即予以受理。在院长的指挥下,迅速从执行庭、法警队等庭室调集精兵强将一行约十人,出动两辆警车及几辆货车,直奔时装公司,并依法送达了保全文书,18:00左右,将保全的加工服装全部装上汽车,运送出厂。同时,当即召集双方负责人、代理人进行协调,终于在20时左右自愿达成了和解,使双方化解了矛盾。

此案从接案到结案只用了五小时。对此,日商激动地说:“有这么高的司法效率,我们与中方合作就更放心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南通市中级法院院长在追求效率时陆国甫率先垂范,曾3小时调结一个3000多万元标的的经济纠纷大案、1个小时审结一个刑事要案,开创了高效审案的纪录。在他的主持下,南通市中级法院出台了为沿江开发服务实现审判全面提速的10条措施,并致力于“快立案、快保全、快审结、快执行”的审判大提速的实践。

现在,在江苏省沿江开发地区,各级法院追求效率已蔚然成风。昆山市法院在提升审判效率中公正执法,他们开通了阳光审判绿色通道,坚持在立案上求快捷,审理上求便捷,执行上求效果。有3家外企当天咨询当天立案,30天内完成诉讼保全,300多万元的货款全部追回。

常熟市法院在办理世界著名的法国阿托菲纳(常熟)氟化工有限公司诉位于南通的江苏大华洋集团仓储合同纠纷案中,急事急办,立案后20天内便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依法冻结被告账上98万元人民币,迫使双方通过庭前调解达成协议,使原告的生产得以正常进行。

镇江润州区法院公正高效办理了中外合资企业美驰汽车(镇江)公司要求王姓职员的返还财产案,赢得了外商,赢来了外资。王某原是该公司聘请的职员,因购房向公司申请了5万元人民币补贴并与公司签了合同,但第二年王某却“跳槽”了。美驰起诉王某,要求按合同规定返还购房补贴。法院及时进行调解,王某表示退款,3天了结此案。如此的办案公正而快速,使外方董事长很感动:“有这样的法律环境,我们在此投资很放心。”遂决定对在华公司追加2000万元的投资。

效率从制度创新中来

10月13日,我们记者一行来到南通崇川区法院立案大厅采访,只见几位当事人在不到20分钟的时间里就立了案,拿到了一份“三合一”的受理通知书。通知书上“开庭传票”、“举证期限”、“举证通知书”把何时开庭、何时举证及举证事项写得清清楚楚,大大方便了当事人诉讼。

现在,到南通两级法院“打官司”,都能享受到柜台式的“一条龙”服务。到立案庭办完各种诉讼手续,快的不到10分钟就办结,一般情况下,30分钟内就能拿到开庭通知。法院设置快速高效的诉讼保全机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48小时内予以裁定和执行。而发端于南通启东市的“执行110”,作为一项新的制度创新,对于解决执行难题,提高司法效率也具有明显的功效。

南京市玄武区法院推行审务进社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或当场受理身体有残疾的居民诉讼请求,或预约时间,或上门到有困难人员家中办案。这些举措方便了群众诉讼,也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他们的效率真高。”张家港金港镇信达锻造有限公司总经理陈信一提起张家港法院就啧啧称赞。这家公司因承揽合同纠纷与他人诉至法庭,没想到官司半天就完满了结。

张家港法院通过建立基层“调解网络”、“执行人在场网络”和“法庭信息共享网络”,形成富有基层特色的控制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节制阀”,为沿江大开发铺就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渠道。

该市大新镇居民刘英对企业旷工处罚心存不满,直接到锦丰法庭的“调解窗口”找法官评理。值班工作人员立即为她进行法律分析,一件劳资纠纷案化解在萌芽状态。目前“调解窗口”已成为基层法庭的“标准配置”。张家港法院以法庭的“调解窗口”为基点,不断健全村、居委会的调解组织,在基层建立一个严密的“调解网络”,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各种苗头性问题。

“执行人网络”是张家港法院的一个创造。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法院在执行时应当有在场人,但实际操作中,许多人借故推脱,办案人员不得不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寻找“在场人”,影响了办案效率。张家港法院与当地镇党委、政府合作,以基层调解组织成员为基础,设立了法院执行“在场人”网络,法院在其所在辖区内执行时,“在场人”主动到场,协助、支持和监督法院的执行。

“法庭信息共享网络”的实施又大大提高了法庭的执行效率和水准。该市几个沿江法庭实现了计算机局域网联网,对沿江开发中发现的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的法律问题和案件,法庭之间通过局域网就能互相学习和借鉴。立案效率明显提高,一般简易案件仅需要10分钟。现在,张家港法院又将信息网络扩大到周边城市的沿江法庭,形成了跨地区沿江法庭定期例会制度,进一步扩张了保障沿江开发的司法合力,提升了司法效率。

效率从司法协作中来

无锡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晖国是位刚过40岁的法学硕士生,他对沿江大开发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带来一系列法律适用上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有着清醒的认识。他告诉记者:法院要为整体性、联动性、协作性的沿江开发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构建统一规范的沿江开发司法协调机制就势在必行。

他的“司法大协作”的观点立即得到大家的一致赞同。很快,一个由无锡中院院长和基层法院院长为成员的沿江开发司法协调小组成立了,并建立了联系会议制度和研讨制度,便捷高效的涉及沿江开发案件的绿色审理通道也雷厉风行地开辟出来。大凡涉及沿江开发的招商引资、投资环境、开发区建设等案件,都建立起从立案到执行的“全程快速通道”。他们推行快速裁判机制,及时处理争议不大、事实清楚的沿江开发案件,提高即时履行率。

与此同时,无锡市法院更新司法理念,强化主动及时的涉沿江开发司法建议制度,并保持政治敏感,制定快速反应的沿江开发突发事件紧急预案,加强和规范立案及申诉信访工作,关注沿江开发中的热点问题,慎重处理涉及沿江开发的敏感案件的立案,把好审判第一关。

“协作为了公正,协作为了效率”。无锡市中院开展司法大协作的理论思考和制度创新,在打破司法地域化的樊篱,更好地保障和服务沿江大开发,正愈来愈显现出它独特的魅力。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