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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服务规范国家标准首次发布

翻译产品有了保质期
2003-12-05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邢宇皓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2月4日电我国第一个针对翻译行业制定的国家标准《翻译服务规范·第一部分笔译》已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04年6月1日起实施。今天,中国标准化协会、中国翻译工作者协会翻译服务委员会和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联合对外宣布了这一消息。该规范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将以中英文两种文字出版发行。

该规范涵盖了翻译服务中有关业务接洽、业务标识、业务流程、用户反馈、质量跟踪、责任保密等各方面的内容,对译前准备、翻译、审核、编辑、录入、文稿校对、质量校验、质保期限、资料保存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颇为引人注目的是,该规范规定,在交付使用后的6个月内,翻译服务方必须对自己的产品质量负责,不合格产品必须对顾客作出赔偿。同时,该标准还明确规定了翻译服务方有为顾客保密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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