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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实施教师职业十条禁令

2003-12-06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柳路 我有话说

本报贵阳12月5日电不准自行对任课班级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和随意加重学生负担、不准在上课时间抽烟和使用移动电话……贵阳市从本月起将在全市中小学教师中实施“十条禁令”,以此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规范教师行为。

该市中小学教师职业“十不准”包括教师不准自行调课、停课、无故缺课和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外兼课;不准自立项目、自定标准向学生收费或强迫学生购买书籍、资料及其他物品;不准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不准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等。

对于触犯“十条禁令”的教师,贵阳市教育局将采取责任追究制度,给予取消岗位津贴、扣发年终奖、当年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解除聘约等处罚。对于情节严重违反纪律规定的还将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目前,全市中小学均由相关负责人组成了师德师风管理小组,专门负责对违反规定的教师进行处理。被投诉、检举和控告的教师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之日起7天内向师德师风管理小组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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