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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煽动仇杀 责任人受重判

2003-12-08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驻布鲁塞尔记者 梁晓华 我有话说

12月3日,位于坦桑尼亚阿鲁沙的联合国“卢旺达战争罪刑事法庭”,对1994年在卢旺达大屠杀中利用媒体煽动暴力的三名被告进行了审判。这是国际社会首次认定,利用媒体“煽动种族仇杀”应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

两名被判无期徒刑的男子,分别是卢旺达前政府新闻官员、卢“千丘广播电视”RTLM的负责人纳西马纳和报刊总编辑纳泽。被判35年徒刑的男子是卢外交部原高级顾问、RTLM电台主要创办人巴拉亚维萨。三人的罪名都是“大屠杀,策划实施大屠杀,政治煽动和直接参与大屠杀”。

53岁纳西马纳原是大学历史学教授。1990年12月,流亡乌干达的图西族难民组织“卢旺达爱国阵线”与卢旺达胡图族政府军爆发内战后,纳西马纳被任命为官方新闻媒体的主管官员,随后于1993年参与私营RTLM广播电视公司的建立。他在卢旺达大屠杀时还担任总统顾问。1993年8月4日,“卢旺达爱国阵线”同卢政府在坦桑尼亚阿鲁沙签署和平协议并结束了内战,但RTLM电台却不断污蔑和平协定,对联合国和比利时蓝盔部队进行攻击。1994年4月6日胡图族总统哈比亚利马纳死于空难后,RTLM电台开始播出煽动屠杀图西族的节目。司法调查证明,纳西马纳对这一切负有主要责任。控方形容他是“种族仇杀的理论家”,RTLM电台是“大屠杀的参谋部”。

卢旺达没有多少家庭有电视机,收音机是人们获取资讯的主要来源,广播的影响力可想而知。在一百天的大屠杀中,该电台每天号召到哪里寻找和杀死图西族人和温和派胡图族人。大屠杀使一百多万人遭杀戮。卢旺达人称该电台为“大砍刀电台”。

另一名被判终身监禁的42岁的纳泽,是一极端主义刊物的总编。该杂志因刊登《胡图十戒》而闻名,它将少数民族图西族称作“压迫者”,是“企图灭绝胡图人”的“蟑螂”,并用漫画极力丑化出身反对派的总理,导致后者连同保护其安全的十多名比利时蓝盔士兵惨遭屠杀。他被指控利用刊物“煽动仇恨和大屠杀。”

巴拉亚维萨现年53岁。他同纳泽一样也是胡图族极端主义政党成员。他同上述两人都于1996年前后在喀麦隆被捕。巴拉亚维萨一直称自己是“政治犯”,受现当政的图西人迫害,拒绝出庭。他原也被缺席判决无期徒刑,后减为35年监禁。

2000年6月,比利时记者乔治·鲁久曾因“煽动大屠杀及反人类罪”被“卢旺达战争罪国际刑事法庭”判处12年徒刑,由于他承认指控并表示悔恨,才被“从轻发落”。对此次判决,“卢旺达战争罪国际刑事法庭”大法官布巴卡指出,它“开创了一个国际先例,即那些利用媒体煽动种族仇杀的人,必将面临正义的审判。”

人们注意到,目前在一些非洲国家,一些媒体正煽动种族仇恨,或发表仇视外国记者的文章。此间舆论认为,这次审判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它呼唤新闻工作者尽量保持客观,维护正义,慎用手中的工具,遵守职业准则和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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