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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运输:高速公路的“杀手”

2003-12-08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苗家生 我有话说

京沈高速公路2000年9月通车,是国家重点建设的“两纵两横”重要路段之一。然而仅3年时间,这条公路双向外侧行车道全线出现了严重车辙,不得不提前维修。造成京沈高速公路路面破损的“第一杀手”就是超限运输。

“公路火车”严重损毁路面

近年来,随着公路运输需求的迅速增长,各种载重货车、大平板车、带挂汽车和集装箱运输车的数量和比重急剧上升,特别是一些运输单位或个人不顾车辆和公路的承载能力及行车安全,擅自改装车辆,致使公路路面、桥梁出现断板、破碎、沉陷等严重的早期损坏,对公路、桥梁的安全构成巨大威胁。

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根据今年以来的车流量调查分析,沈(阳)四(平)高速公路和京沈高速公路辽宁段平均每天有近2000台超限50%以上的车辆行驶。核载10吨的货车有的载货30吨,核载20吨的货车有的装载60吨,成为“公路上的火车”。由于超限运输车辆的频繁重复作用,导致道路结构受损,形成路面车辙、变形、坑槽等严重病害,使路面、桥梁使用寿命大大缩减,维修、养护费用急剧上升。

据权威部门验证,一辆单轴装货10吨的车辆如实际载货20吨,按弯沉指标计算,在路面上作用一次就相当于标准轴载作用32次;按车辙指标计算,相当于作用256次。以京沈高速公路辽宁段为例,由于目前双向外车道每天行驶重载车辆达3000多台次,实际相当于标准轴载作用15000次,导致设计年限为15年的路面,仅3年就达到了设计寿命。

超限车辆事故频发

超限车辆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使车辆的制动性和操作性能迅速下降,因轮胎爆裂、刹车及转向失灵、断轴等原因造成的恶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今年以来,辽宁境内由超限运输直接或间接引发的高速公路重大交通事故17起,死亡58人。仅沈四高速公路158公里处发生的一起客车和货车相撞事故就造成了19人死亡。

整治超限运输是当务之急

超载运输的危害性已经引起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极大关注。为了把违法违规超载运输控制住,辽宁省交通部门依据《公路法》、《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了整治超限运输的力度。

该省在全省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重点线路设置了44个检测点,阻止严重超限运输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在省界站口和几个特别站口,返回确有困难的,规定在前方收费口下道。对不听劝阻、强行进入高速公路、不按照规定下道继续行驶的严重超限运输车辆进行处罚。普通公路设立检测点,对在国省干线上的严重超限运输车辆以及从高速公路下道的严重超限运输车辆进行登记,责令自行卸货或到指定地点卸货,对拒不卸货继续通行的超限运输车辆进行处罚。

辽宁省交通厅副厅长张恭宪指出,治理超限运输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涉及到运输市场和多方利益关系,治理的难度很大。但是,为了保证公路的完好,维护交通运输动脉的安全畅通,保护国家利益,打击和遏制日益严重的超限运输行为已是当务之急。他认为,整治工作能否取得成效,关键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要周密制定整治方案,研究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二是要加大对整治超限运输的宣传力度,形成一种有利于开展整治超限运输工作的氛围,形成保护和爱护公路的良好氛围。三是要通过各种措施教育广大司机、运输户和货主,使其懂得超限运输是违法行为,使之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四是既要打攻坚战,也要打持久战,把整治超限运输作为公路管理的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抓好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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