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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国企领导人素质测评机制

诤言
2003-12-12 来源:光明日报 民进中央 我有话说

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改革,按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能否实现管理的科学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领导人的素质与水平。现有国企领导人的选拔,有些仍沿袭传统的组织考察、群众评议、上级主管部门任命的方法;这种方法弊端凸现。

首先,上级主管部门评价企业领导人往往凭经验、印象,缺乏科学的测评手段与方法。其次,国有企业领导人做为行政序列中的一员,往往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唯上不唯实,加之政企难以真正分开,很难真正负起企业生死存亡的责任。随着股份制与股份合作制的推行,国有企业所有者的结构趋向多元化,其职责必将转向全体股东负责。因此,亟待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国有企业领导人素质测评和选拔任用机制,使德才兼备的人才走上企业领导岗位。

如何做到这一点,我们建议:

推进政企彻底分开。实行政企分开是国有企业建立高级人才选拔培养机制的基础,要废除各级国有企业领导人的行政级别,使企业领导人的待遇彻底与行政级别脱钩,其待遇只能根据企业经营状况由董事会决定;造成国有企业亏损的企业领导人,不允许在本单位继续担任行政职务或易地为官。

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任职资格的考评标准与方法。先要制定一套任职资格的考评标准与方法,以克服经验型的考评办法带来的弊端。考评内容应包括职业性向测评、品质素质测评、业绩能力评价及背景考察等,可将素质测评、资格考试、组织考察、群众评议、中介评价机构考察与调查等相结合。

成立专业中介评价机构,考评国有企业领导人选。可保证考评结论的公正性,克服上级部门考察任命造成的盲目与主观,也防止了不正之风。要把中介性评价机构的考评,做为其法定程序。建立由董事会提名、专业性中介评价机构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考评,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审核,群众评议、股东大会表决的国有企业领导人素质测评与选拔任用机制。这项工作还可引入市场机制,扩大市场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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