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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完善为主题推进市场经济体制建设

2003-12-16 来源:光明日报 张卓元 我有话说

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对今后深化改革、完善新体制作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和原则规定,为我国新世纪新阶段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制度创新指明了方向。目标确立后,大的方面从抓什么入手,怎样推进小康社会建设?我体会是首先抓深化改革,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入手,以便进一步解放社会生产力,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

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完善新体制

《决定》提出,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五个统筹”本身是发展问题,但改进是为发展提供动力的,是为发展服务的。总结过去的经验,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需要着力解决的正是这“五个统筹”的问题,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很好解决的突出问题。

要统筹城乡发展,解决目前普遍关心的“三农”问题,就要逐步打破城乡分割的体制,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这除了要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市场和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等以外,还要努力改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环境。

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就是要解决一个时期以来一条腿(经济发展)长、一条腿(社会发展)短的问题,解决一些政府部门片面追求GDP的增长而忽视社会事业发展的问题。这个问题在今年春夏我国出现“非典”疫情时表现得特别突出。今后,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既要首先重视经济发展,又要重视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就是着力解决近来越来越受大家关注的可持续发展问题,解决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问题。为此,要“建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机制。这就是说,经济的发展不能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要为子孙后代着想,必须努力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以实现可持续的发展。

统筹区域发展,就要求形成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包括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等。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就要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加快的国际环境,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更多地按国际惯例办事,等等。总之,要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完善新体制的目的就在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这一部分,可以归结为,由于发展理论的创新带来改革理论的创新,并证明了改革与发展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关系。

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决定》提出,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理论的新突破,反映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发展趋势。

股份制成为公有制和国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其政策含义:一是要更加积极地推进国有企业的股份制、公司制改革,积极吸引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改组;二是今后要尽量少搞国有独资企业;三是重要的企业需要国有控股的,也要尽可能相对控股,个别仍需保留国有独资的,也要由多家国有投资主体共同持股,使出资主体能互相制约;四是国有投资公司、控股公司也可向非国有企业参股,但要遵守市场经济自愿交易、公平竞争原则,不能凭借政府力量强令推行;五是国有资产管理机构需考虑如何更好地利用控股公司投资公司等,对不同类型企业控股或参股、从事资本经营,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从放权让利的国有企业改革——推行股份制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表明我国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逐步找到了一个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形式和途径。

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

十年前,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把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时,将产权清晰列为现代企业制度的首要基本特征。构建合理的产权(股权)结构,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是对国有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的基础性要求。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是明晰产权,出资人到位,改变产权主体虚置的根本举措。我国集体企业改革,最根本的,是产权改革,即明晰产权主体的改革。建立和完善私有财产保护制度,是进一步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关键。今天,要推进深层次改革,就必须把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提到议事日程,作出明确的规定。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正是顺应这一要求提出的。

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是相对应的,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础。现代企业制度,最典型的是现代公司制。现代公司制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出资人拥有股权,股权可以转让,但拥有股权并不因此可以直接从事公司经营、干预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事务。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是由出资人选聘的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的。所以,股权是现代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象征。现代产权还包括一系列的无形财产权,如知识产权、商标、信誉、专利等,而且这部分财产权,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和发展而越来越重要。

建立和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一是明晰产权,二是严格保护产权,三是产权自由流动。明晰产权要明确产权的权利主体和责任主体。产权模糊,经济实体就没有发展动力或动力不足。苏南乡镇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要推进产权改革,就在于其原来的体制产权不够清晰,影响了发展后劲。国有企业原来出资人不到位,出现种种弊端,因而首先要明晰产权,这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产权明晰以后,必须严格保护产权。产权是排他性的,不是公共品。个体、私营企业的产权是清晰的,但过去对产权保护不力,随意侵犯私有财产权的现象屡屡发生,挫伤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所以要健全法律法规,对私有财产权予以严格的保护。包括保障各产权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力。产权还要能够自由流动。产权归属清晰和保护严格后,自然允许其自由流动。产权主体拥有产权,不是为拥有而拥有,主要是要其保值增值。而产权只有在流动中才能很好地保值增值。这是市场经济的通则。因为市场是千变万化的,产权的自由流动,是产权流向能取得较高回报率的领域的重要前提。这也是价值规律调节产品生产和流通、调节资源配置的生动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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