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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吴邦国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上强调
2003-12-18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7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17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努力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从法律上、制度上保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在谈到做好新时期立法工作时,吴邦国强调要做到六坚持:一要坚持党的领导,服从并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自觉地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成为全社会一体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准则,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二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保证立法的正确的政治方向,使制定的法律符合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符合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要坚持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出发,始终把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作为我们立法的基础。四要坚持法制的统一,在全国统一法律体系框架内加强立法工作。五要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立法,时间要服从质量,要采取多种形式倾听基层群众的意见,对于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草案,要向全社会公布,切实做到集思广益,使制定的法律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增强法律贯彻实施的群众基础。六要正确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权力与权利的关系、法律的稳定性与改革过程中变动性的关系。

吴邦国指出,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的目标是,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基本的、急需的、条件成熟的法律作为主要内容和重点任务,把制定法律与修改法律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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