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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将实施能源安全合作计划

2003-12-23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王传军 我有话说

本报马尼拉12月22日电日前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召开的东盟十国能源高官会决定,东盟国家明年将加强在能源安全方面的合作,实施东盟能源合作行动计划。

据法新社报道,为期4天的东盟能源高官会重点讨论了东盟能源合作行动计划,并希望东盟国家从2004年开始实施5年能源合作蓝图计划。

东盟能源合作行动计划包括加强该地区能源安全,确保该地区正在进行的主要能源合作具有持续性,将比较贫穷的成员国融入到某些具体项目中,以缩小东盟各国之间的贫富差距。行动计划还强调将改善东盟国家的能源环境,加快吸引外资步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并开发可再生能源等。据悉,该行动计划将被提交至明年6月在菲律宾召开的东盟能源部长会议讨论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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