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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中央关于修宪工作的精神 把宪法修改好完善好

吴邦国在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强调
2003-12-28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袁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2月27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27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修改宪法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工作,是当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关于这次修宪工作的精神,集中集体智慧,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有机统一起来,把宪法修改好、完善好。

吴邦国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作为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宪法确认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起统帅作用。他说,实践充分证明,我国现行宪法是一部好宪法,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总体上是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应当保持稳定。宪法稳定是国家稳定的基础。同时,宪法也有一个与时俱进的问题。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在宪法中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把实践中取得的、并被实践证明是成熟的重大认识和重要经验写入宪法,反映了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将使宪法更加完善,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作用,也使宪法更加符合我国的国情,更好地体现时代精神。

吴邦国指出,从本次会议开始,修宪工作已进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程序。做好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工作,是当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宪法赋予全国人大修改宪法的崇高使命,我们要不辱使命,确保圆满完成这次修宪任务。对此,吴邦国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办事。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关于这次修宪工作的精神,集中集体智慧,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有机统一起来,把宪法修改好、完善好。二是修改宪法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立足我国国情,立足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做到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三是组织好对宪法和中央修宪建议及宪法修正案草案的学习,为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做好充分准备,并通过修改宪法工作,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提高对宪法在国家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增强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更好地维护宪法的尊严,保证宪法的实施。

吴邦国在讲话中还简要回顾了2003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并对做好2004年的工作提出了原则要求。他强调,我们要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紧紧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紧紧围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继往开来,奋发进取,扎扎实实地把人大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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