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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个省级公安机关实现无超期羁押

2003-12-28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罗旭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2月27日电直接伤害群众感情、侵犯群众利益的超期羁押问题,在全国公安系统得到了迅速而有效的解决。公安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祝春林日前通报,全国已有22个省级公安机关实现无超期羁押。

公安部要求全国公安系统从8月起开展超期羁押专项清理工作。超期羁押三年以上的案件10月1日前全部清理完毕,所有超期羁押案件12月底前清理完毕。

几个月来,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超期羁押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加强与其他政法部门的协调、沟通,使许多悬而不决的案件得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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