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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实施人才居住证制度

不迁户口 双向选择 自由流动
2004-01-03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苗家生 我有话说

本报讯本溪市一位专业技术人员日前成为第一个领取沈阳市《人才居住证》的外地人,开始享受沈阳市民的待遇。以不迁户口、不转关系、双向选择、自由流动为特点的“人才居住证制度”已经沈阳市政府批准,开始正式实施。

据沈阳市人事局介绍,享受此项政策的条件是: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具有普通院校大专学历且属于年度《沈阳人才开发专业指导目录》中需要或紧缺专业的人员;沈阳市高新技术企业需要,具有普通院校中专学历且属于年度《沈阳人才开发专业指导目录》中紧缺专业的人员;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型人员;对沈阳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及特殊领域、特殊行业的紧缺或急需人才。

领取《人才居住证》的外地专业技术人员,享受沈阳市民的待遇:可以申请认定高新技术成果,申报科技奖励以及沈阳市科技人员享有的相应政策;可以参加公务员招录,接受行政机关聘用;可以参加沈阳市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和登记;子女在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就读,由居住地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可以参加沈阳市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可以为随同前来的配偶申领《人才居住证》,并享有相应的待遇;符合落户条件、愿意取得沈阳市户籍的,可以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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