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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江南第一家”

2004-02-07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严红枫本报通讯员 盛锋 我有话说

在浙江省浦江县,有个“郑义门”。从南宋到明代中叶,历宋、元、明三代,在长达360多年的历史长河中,15世一直同居共食,和睦相处。时称义门郑氏,故名“郑义门”。浦江郑氏家族如此义居,屡受朝廷旌表,明洪武十八年(1385年)太祖朱元璋赐封其为“江南第一家”。它是中国古代家族文化的重要遗址。

走进江南第一家,宗祠的主体建筑序堂以及可容纳千余人的第一进师俭厅,至今保存完好。宗祠内,明太祖、明惠帝题的“江南第一家”、“孝义家”“孝友堂”等匾额(复制品),元丞相脱脱书写的“白麟溪”碑等,宋濂手植的参天龙柏;柳贯、王锡爵等历史名人以及当代著名书法家的大量匾额楹联;元、明、清历代不乏精品的石刻,也仍保持完好,具有很高的观赏价值。

在这个大院子里,曾经出现十五世同居不分家的场面。这里耕读一体,按需分配。几百口人晨起敲钟下田劳作,暮归公共食堂就餐,成为实践中国儒家理想社会的“活标本”。

据史料记载,从始居祖郑绮起,在长达300多年时间里,郑氏全族内部共财聚食,一切生产资料全归全族集体所有,个人不得私置财产,吃饭实行“大食堂”——男人在同心堂,妇女在安贞堂。60岁以上的人可“退休”,免去劳作,由宗族赡养。自此,浦江白麟溪畔,一个宗族间人与人关系和睦的现实神话便开始了。

郑氏家庭到了第五世,正是宋元交替之际,社会动乱使统治者千方百计寻找治理国家的良方,也给这个家族垂名史册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会。第五世主理家政的郑德璋建立了乡防武装,保卫邻里安宁,制定治家准则,并且非常注重对本族子弟的教育,在青萝山下开办乡里私塾“东明精舍”。其子郑文融又将家族事业发展到一个新阶段,在父辈治家实践的基础上,制定了《家范》58则。这就是郑氏家族史上著名的《郑氏规范》的雏形。《郑氏规范》后来成了诸多帝王的治国良策。据查,日本、韩国的许多法律都是遵照当时郑氏家族的治家方略制定的。

1334年,宋濂因仰慕郑氏族风淳厚,到“东明精舍”读书,后在精舍主讲20余年。1346年,宋濂全家迁往青萝山下居住。从此,宋濂开始了他“韬光养晦、明德养身、履道亲仁”的生涯,而郑氏义门也从此有了一位“毓秀培英、陶模铸范、辅佐同居”的良师。在这一时期,元代儒林“四大家”中的虞集、揭奚斯、柳贯、吴莱等浙东硕儒都是郑氏族人的亲朋好友,他们为郑氏族人传经解惑,培育人才。

在江南第一家,如今的人们还能就如何做人、尊师、为官得到有益的启示告诫。由明代开国文臣宋濂参与修定的《郑氏规范》是我国古代一部罕见的相当完备的家庭法典。其精华有三:一是厚人伦,崇尚孝顺父母、兄弟恭让、勤劳俭朴的持家原则;二是美教化,开办东明精舍,注重教育,且教子有方;三是讲廉政,从家庭角度制约为官者“奉公勤政,毋蹈贪黩”。郑氏义门还曾根据儒家伦理哲学提出过一些具有普遍意义的“公共生活原则”,像“和为贵”、“善施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人际关系原则等。

鉴古能喻今,江南一家“郑氏规范”还要求族人不慕富贵、俭朴勤耕、修桥铺路、拒受不义之财、出仕者以报国为务、不妄取于民、勿玩物丧志等。

正是因为“江南第一家”拥有如此美好家范,数百年来,由“江南第一家”繁衍而成的郑宅镇,今天仍保持着许多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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