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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频发之势

国家林业局要求南方有关省区采取坚决措施
2004-02-16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郑北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15日电入春以来,福建、湖北、浙江、湖南等省连续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多起人员伤亡事故。国务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国家林业局今天发出紧急通知并派出四个工作组分赴重点火灾、火险区,要求有关省区尽快控制火势、扑灭火灾,坚决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自去年夏季以来,我国南方大部分地区气候异常,许多地方甚至出现了近百年来少有的干旱天气,森林防火形势相当严峻。仅今年一月份以来,广西、福建、湖南、湖北、浙江等省区已发生森林火灾1200多起,造成多起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国务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加强森林防火的预防和扑救。国家林业局要求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林业部门从火灾伤亡事故中认真汲取教训,查找症结,坚决遏制当前森林火灾的高发态势,杜绝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国家林业局要求:

一、以求真务实的具体措施,切实抓好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的落实工作。要根据南方山高坡陡的地形地势和人口密度大的特点,科学制定火灾扑救预案。特别是要落实好森林防火地方行政领导负责制,使地方各级行政领导切实担起责任。

二、要规范用火行为,严控火源。要严格执行野外生产性用火审批报备制度,落实防范措施,坚决防止用火失控。

三、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务必确保扑火人员和林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遏制人员伤亡高发势头。

四、加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安全扑火知识的普及和培训。

五、从2月16日起至3月31日止,在坚持森林火情火灾常规报告的基础上,要求北京、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6个省(区、市)实行森林火情日报制度,每天将当日热点、火警、火灾、天气等有关情况及森林防火工作情况报告国家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值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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