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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饭店协会受处罚

2004-03-23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3月22日电今天从民政部获悉,中国饭店协会在未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备案的情况下,将擅自修改后的章程在网上公布,并超出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活动,受到责令改正的处罚。

据民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社会团体制定或修改章程,应当在限期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社会团体作为法律拟制的民事主体有别于自然人,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严格受到其章程规定的限制的。社团的章程是依据法律法规并依据民主程序形成的社会团体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也是外界在社会生活和相关业务活动中,对社会团体进行判别和监督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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