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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振兴 贵在行动

2004-03-25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近日,国务院批转了《2003 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这是在成功实施国务院1999年批转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基础上实现教育新跨越的又一重大方略。

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指出:“实施新一轮《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重点加强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教育”。这充

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这一《行动计划》是教育系统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谋划发展、规划未来的智慧结晶;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不断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的施工蓝图。

进入21世纪以来,在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方兴未艾的形势下,人才资源尤其是高层次人才资源争夺越来越激烈。在一定意义上讲,经济竞争和科技竞争,是人才资源建设能力的竞争,归根结底是教育竞争。面对新世纪的挑战,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奋斗目标,对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做出了新的部署。

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教育界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教育事业在世纪之交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教育改革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确立了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温家宝总理多次指出,要切实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用更大的精力、更多的财力加快教育事业发展。从而对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新一轮《行动计划》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宗旨,把农村教育确定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继续重点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的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增强国家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新一轮《行动计划》立足全局,突出重点。围绕“新世纪素质教育”、“职业教育与培训创新”、“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促进毕业生就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和“高素质教师和管理队伍建设”,制定了六大重点工程,全面覆盖了2007年前教育系统必须做的主要工作。

新一轮《行动计划》重在具体行动,强调可操作性,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多方面的保障。加强制度创新和依法治教,大力支持和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改革和完善教育投入体制,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

新一轮《行动计划》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适应新形势的变化,保持了与上一轮行动计划政策措施的衔接。在文件起草的过程中,教育部征求了中央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民主党派中央、人民团体、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及专家学者等方方面面的意见,集思广益,充分体现了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和加强行政监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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