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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外教师和他的移动课堂

2004-03-25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一位老人7年来义务宣讲法制课达136场,听课人数近5万人,他的足迹遍及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的每一个乡镇,他撰写的讲稿共计有10万字以上。融针对性、教育性和趣味性于一体的讲课形式,引领许多蒙昧的心灵走出法律的盲区。这位编外教师就是渝水区关工委副主任、退休老干部胡乃豪。

主动请缨

讲法制

1997年,胡乃豪从区法院院长职位上退休,一退下来,就有不少律师事务所前来聘请他去做顾问,胡乃豪却婉言谢绝,悄悄来到渝水区关工委继续发挥余热。这一年,区关工委为了配合市里的一个活动,请人给老年人宣讲有关法律知识,结果请了好几个人来讲效果都不理想。这时,胡乃豪便主动请缨,由于他熟悉各种法律,以前又有10多年当老师积累的教学经验,一堂课讲下来,就赢得了听课者的好评和掌声。从此,胡乃豪一发而不可收拾,不断有机关、厂矿、学校来请他讲课,渐渐地许多人都认识了这位讲法制课讲得妙趣横生的老人,并亲切地称他“胡老师”。

风雨无阻育学生

在胡乃豪的听课对象中,有70%是中小学生。胡乃豪意识到: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关心他们就是关心国家的未来,营造一个和谐良好的环境,让青少年健康成长,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作为一个退休老同志、老党员,自己应该尽一份义务,担一份责任,献一份爱心。为了提高讲课的效果,胡乃豪7年来花了大量的时间读书、看报、听广播、查资料、找案例、搞调查,前前后后写了10多万字的笔记,并在此基础上,深入思考、细心筛选、认真备课,用心血和汗水写成讲稿。多年来的伏案工作,使他落下了坐骨神经痛的毛病,可他仍不肯停下来休息,一心惦记着他的“移动课堂”,照旧风雨无阻外出讲课。“40条人命、10多位伤者、綦江彩虹桥,犹如雨后的彩虹,顷刻间就消失了,同时逝去的是几十个家庭的幸福。带来的是40个鸣冤的冤魂,十几颗心灵上永远的噩梦!”在讲课中,胡乃豪就是以这样极富有艺术性和感染力的话语来打动听众的心。由于他的不懈努力和积极探索,他摸索出一种通俗易懂而又引人入胜的讲课方法,让听众在轻松愉快中受到教育。一次在新余市一中讲课后,连一些有丰富教学经验的老教师都向他竖起了大拇指,听他的课对大家来讲是一种精神享受,既长了知识又添了乐趣。

7年来,胡乃豪全身心投入法制课宣讲当中。从没有半句怨言,也从不收取别人给他的讲课费。对于自己的辛苦讲课,胡乃豪是乐在其中!他说:“年轻时我全力以赴工作,现在人退休了,但是心不能退下来,能干点有意义的事,我觉得踏实、愉快。”如今他已是年过七旬的老人了,但他仍然是精力充沛,一有讲课邀请,他便欣然前往,最多的一年义务讲了三十多场课。为了表彰他的工作,省市关工委先后四次授予他“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省普法领导小组授予他“三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2003年,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还授予他“五好老党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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