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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边疆教育改革与发展

2004-03-25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记者:请您谈谈为何要加大云南教育改革的力度。

丹增:云南的教育发展究竟是一个什么状况呢?我想可以用八个字来概括,就是“成绩突出,差距明显”。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云南省的教育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甚至与其他西部省市区相比,都还存

在着非常大的差距。这表现在:教育总体水平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高中阶段教育成为制约发展的瓶颈;民办教育发展缓慢;长期以来形成的教育模式与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要求相脱节;教师队伍总体素质不高,高中教师严重短缺,教学质量低;管理水平低,规模效益差。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全省人均受教育年限仅为6.3年,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3年,文盲半文盲比例则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7倍。2003年,全国“普九”人口覆盖率已超过90%,云南省仅为78%。而且,云南省尚未完成“两基”的29个县,都是民族边疆贫困县,“两基”攻坚任务异常艰巨。造成这些困难和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教育改革滞后,体制活力不足;战略研究不够,政策引导不力;教育基础薄弱,投入严重不足;校点布局分散,办学成本偏高。

记者:那么,云南教育今后的发展思路是什么?

丹增:基于云南教育发展的现状,我们要重点从5个方面入手:一是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使各项改革措施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二是要统筹兼顾,推进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三是要坚持教育公益性、公平性原则,着力解决困难家庭学生上学难的问题。四是要坚持规模扩张与内涵发展并重。五是要普遍推进,重点突破。

记者:请问如何全面推进云南省的教育改革与发展?

丹增:我认为,云南教育的落后除了历史的原因外,根本上是改革滞后。教育发展缺少新思路,教育改革缺少新突破,教育工作缺少新举措,“不愿改、不敢改、不会改”的“三不”倾向都必须彻底加以改变。

一是要尽快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管教育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和错位,应该掌舵而不划桨,进一步简政放权,该管的管好,该放的放足,基层能办的事就让基层办,民间能办的事就让民间办,学校的事就让学校自己办。

二是要进一步拓宽教育投融资渠道。政府对教育的投入要切实做到“三个增长”,并把有限的资金用到最需要用、最该用的地方;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及信贷资金投入教育,千方百计增加教育经费总量。

三是要加大整合力度,盘活并优化配置教育资源。要赋予县级人民政府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的统筹处置权,按照“以提高办学效益为目标、以集中办学为方向、宜并则并、需增则增”的原则,结合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扩大寄宿制和半寄宿制学校规模,把方便学生上学与扩大学校规模结合起来,确保适龄儿童入学。对那些办学定位不清、发展方向不明的薄弱学校和行业教育机构,政府要加强引导,采取“以强带弱”、“强弱联合”等方式重组改建。

四是要在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上迈出新步伐、取得新进展。中小学校全面推行校长聘任制,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公平竞争、择优选任,实行校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有条件的学校可实行校长年薪制;高等学校要切实把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知名度较高的教育家和教育管理专家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改革学校编制和人事管理制度,核编不定员,对教师和管理人员实行“资格准入、竞争上岗、全员聘用、合同管理”,由学校根据需要自主设置教学、科研、管理、教辅和服务人员岗位。改革分配制度,打破分配上的“大锅饭”,按照“以岗定薪、优教优酬、多劳多得”的原则,使收入分配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

五是要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各级各类学校都要以素质教育为主线,牢固树立质量立校、质量兴校意识,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使学生会学、爱学、勤学,学得活、用得上。进一步完善社会评议、家长评价、专家评估相结合的教育质量评估体系,促使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六是要狠抓改革试点工作。今年要重点抓好云南财贸学院这个高校试点和文山州这个综合试点,在政策上、在投入上给予适当倾斜,鼓励他们积极探索新路子。非试点单位或地区,也要开拓创新、大胆改革,推出一批改革先进典型,创造出具有云南特色的教育改革新办法和新经验。

记者:您多次谈到高中教育已经成为制约云南教育发展的“瓶颈”,请问如何突破。

丹增:高中教育“瓶颈”不突破,云南省整个教育事业就难有大的发展。要深化高中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鼓励学校从国内外引进优秀教师和管理人才,逐步取消各地教育、人事部门对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调动的行政性审批,实行备案制。要加强等级学校建设,整合和优化配置高中教育资源,快速扩大普通高中规模容量。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使全省一级高中达到80所左右,每个地州市至少有一所一级高中。

要充分利用财政、金融、信贷等手段提高高中教育的融资能力。在不减少“两基”投入的前提下,从2004年起,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高中建设专项资金,各地州市县也要单列一块资金,用于支持优质高中建设、农村普通高中布局调整、扩大高中规模和示范性高中建设。要在充分考虑当地群众承受能力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公办高中计划内学生学杂费标准,提高个人分担比例;在保证每年统招计划不减少的前提下,按有关规定可适当调整择校生比例。鼓励有条件的高中学校积极推行“学校贷款、财政贴息、学校还本”的资金筹措机制,拓宽高中教育投资来源。

要实施名校发展战略。鼓励“名校带民校”,支持优质高中在不影响本校规模和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人、财、物的优势和品牌效应,单独举办或与社会力量联合举办民办高中;鼓励“名校”改扩建扩大规模,支持有条件的优质高中利用银行贷款或引入社会资金实施老校扩建、改造,挖潜扩招的学生允许适当提高学费标准;鼓励“名校”异地新建、开辟新校区,并在建设上给予优惠政策,减免各种费用。

要改革考试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探索高中阶段学生招生指标分配与初中素质教育水平、教育质量评价结果合理挂钩的招生制度。逐步取消教育行政部门对高中学校招生的统招统分,把招生自主权还给学校,学校可以选择学生,学生可以选择学校。

记者:如何扶持发展民办教育,构建多元办学体制?

丹增:从一定意义上讲,没有民办教育的大发展,就不可能有全省教育的大发展。到2005年,力争实现全省民办学校在校生总数翻一番,到2010年,民办学校在校生占全省在校生总数的比例达到10%。要解除对民办学校的不合理限制,消除一切对民间资本办学的歧视,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民营企业、集团或个人通过国有民办、民办公助、合作办学、股份制办学等形式开办上规模、高水平、有特色的民办学校。

要制定优惠政策扶持民办教育的发展。我们要结合省情,对民办教育给予适当资助:一是在省市县财政拨出专项资金或在教育专款中划一定比例用于支持民办教育,根据对民办学校教学的评估结果,给予适当的资助和奖励;二是在民办学校需要贷款时,要给予优先照顾,甚至予以贴息补助;三是民办学校在土地征用及交纳基础设施费用时,可享受公办学校同等待遇;四是切实落实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或个人投资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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